本帖最后由 上将军 于 2015-11-18 13:22 编辑
那天,我的事迹上了《人民公安报》 怀化铁路公安处石门所民警 王本福 我当了20年铁路民警,过去连黑板报都很少上过。但两年半前的一件事,却让我上了“人民公安报”。那次过上报瘾的滋味,我至今未能忘却。 2013年4月15日一早,我们所里的教导员王明辉举着一张报纸,边向我奔来边喊:“老王,恭喜你,你的事迹上了人民公安报了!” “什么?我上了人民公安报?别拿我开涮!”我头都没回,边答边向值班室走去。 王教导拿着报纸疾步跟上了我,并用手指指着那张报纸上《民警冒雨寻找四小时旅客火车票物归原主》的标题望着我笑。我一看,真的哦! 那是2013年4月12日的人民公安报,文中写的是一个月前,我在澧县车站为旅客做的一件好事的全部经过。那个过程,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 3月12日那天下午5点左右,我在澧县车站例行巡查时,在站台捡到一张当日澧县至西安K648次票价255.5元的卧铺票,票上署名张云。我想,虽然这位旅客丢了票,但没关系,我很快就可以把他找到。 我看了看票上的发车时间:23点20分。还早着!我即通过广播找寻失主。没想到近一小时过去却无人认领。不过,我想这也正常,因为距开车还有6个小时,失主这时很可能离开了车站。为了让这位旅客提前放心,我根据票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没有失主的电话的情况下,通过其所在居委会,联系上了这位居住地为津市市新洲镇九堰村的失主。然而,失主张云在电话中感谢我的同时却说,她一共丢了两张车票,另一张是湖北浠水县关口镇河畈村柴杰的。 听了这话,我顿时感到了压力。在偌大的车站找回一张小小的车票,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我一换位思考,决心把这个好事做到底。我同时想,既然这两张车票是同时丢的,那就很可能丢在了站台上。 事不宜迟!因为天马上就要黑了。天一黑,加上又下起了大雨,难度就会更大。我顾不上吃饭,取了手电筒和雨伞就往站台上跑。 天不作美,雨越下越大。站台上没有雨棚,灯光也较弱。我空着肚子,冒着大雨,打着手电在站台上极其仔细地找着。我知道,稍有疏忽,那张车票就可能成为“漏网之鱼”,所以,只要是车票大小的纸片,我都必须一一拾起仔细查看。 然而,我在整个站台查了三个来回,没有发现那张车票。 我丝毫没有放弃。找完站台,又去站前广场找了近两个小时。一直没有发现那张车票!雨水湿透了我的警服和鞋子,肚子也咕咕直叫,我依然锲而不舍,仔仔细细地找着。为了旅客,也让他们了解我们铁路警察,我下定决心:只要这张车票还没被别人捡走,我就一定要把它找到! 突然,随着手电光扫过,我看到前面一个小水潭的水面上飘着一小块纸片。最好就是那张车票!我暗中祈祷并极力控制心中的喜悦,眼睛紧紧盯住那张纸片,生怕它在我的视线中突然消失。 我小心将纸片捞起。啊!那张纸片,正是我冒着大雨,饿着肚子,苦苦寻找了将近4个小时的那张卧铺票! 想让失主马上得到这个消息,我立于雨中,就地接通了失主的电话。失主喜出望外,于开车前约40分钟时带着感谢信和礼物赶到了澧县火车站。我收下了感谢信后,婉言谢绝了她给我的礼物。我对失主说:“不用谢,这是我们铁路警察应该做的!”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比平时好像高大了许多,那一刻,我好自豪! (王本福口述,王渊渊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