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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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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15: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0-5-26 15:31 编辑


法官巧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

        近日,某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

  熊某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已患帕金森综合症多年,随着病情的加重,熊某现在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长期护理。在老伴过世以后,熊某的赡养就成为家庭关系中最激烈的矛盾。熊某实在没有办法,最终将儿女们起诉到法院。在收到案件后,法官立即和老人以及老人的五个子女取得联系,了解到他们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子女之间没有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过良好的沟通。
  法官深知赡养纠纷多掺杂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其他家庭纠葛,案情不重,但一经判决后,既不利于矛盾纠纷彻底化解,也不能很好督促被告主动履行。故承办法官主动从情、理、法的多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经过法官三个多小时耐心、细心的劝说与调解,终于解开了子女之间的心里疙瘩,熊某的赡养问题也得到了妥善处置。
    以案说法:
  赡养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关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实际案例中,针对赡养的特殊性,我们应该将审理重点放在调解和履行上,采取多项措施化解纠纷,使老年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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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5: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巧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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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17: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作!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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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20:4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史老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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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2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赡养老人是一种义务,沟通是一种技巧,不能因为方法不行就不尽赡养义务。为法院灵活处理案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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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20:5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善孝为先,欣赏佳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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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21:5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黄明高网友的关注与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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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21:5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艳阳网友的关注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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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22: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赡养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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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7 11: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日月星辰版主的关注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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