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20-5-26 22:33 编辑
5月18日,桃源交警在路检路查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蓝色牌照新能源汽车的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马某某辩称这种车不需要驾驶证,不能对他进行处罚。 当日上午,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里岗中队民辅警在中队长朱建军的带队下,在辖区319国道桃源八字路路段开展路检路查行动。10时许,一辆蓝色牌照为湘JD072XX的新能源小车驶入临时检查点。民警手势指引小车靠路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当朱建军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小车司机公然称不知道这种车还要驾驶证,这就是一辆四轮的电动车,而电动车现在是不需要驾驶证的,不能对他进行处罚。 经查,该驾驶人马某某,系常德市鼎城区人。经过民警的政策宣讲和说服教育,指出他的违法行为。马某某这才说他其实也知道蓝色牌照新能源汽车是要驾驶证的,他也正在参加驾驶证“科目二”考试,央求交警对他从轻处罚。 按照交通法的规定,马某某需受到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交警见马某某态度有所好转,遂作出免除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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