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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一男子非法捕捞,将自己“捕”入法网!
石门经济网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县澧水流域石门段、渫水皂市大坝以下全河段列入十年禁捕期,以有效保护我县鱼类、水域生态环境。但不少人仍抱侥幸心理,无视休渔禁渔相关规定进行非法捕捞,却没想到将自己“捕”入了法网。 6月19日凌晨3点,县渔政执法部门在澧水河新街口至易家渡河段开展渔政执法行动中,没收非法捕捞渔船一艘,涉案人员二都街道陈市社区居民66岁的申某雪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查处。据了解,申某雪早就知晓严禁非法捕捞的政策,但仍多次明知故犯。此外,还现场销毁不法人员设置的密毫(地笼)近20条,有力整肃了全县捕捞秩序。 水产资源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水产资源的捕捞,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在此希望广大群众应以本案为戒,提高法律意识,切勿触碰法律底线,切实维护全县渔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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