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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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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0: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20-7-30 19:55 编辑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高建、刘保川、李盈波、魏欢等人违法犯罪事实
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摘录自《汉寿融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及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汉寿县公安局成立了“5·16”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高建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成员高建(诨名“建哥”,男,44岁,原文蔚乡明光村人)、刘保川(诨名“川儿”,男,34岁,原文蔚乡维新村人)、李盈波(诨名“小波波”,男,38岁,原文蔚乡六组人)、魏欢(诨名“欢儿”,33岁,原文蔚乡明光村人)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罪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彻底查清以高建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进一步铲除、肃清黑恶毒瘤,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1.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特别是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2.凡提供线索查证属实,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根据规定予以一定奖励。
    3.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毁灭伪造犯罪证据、转移资产的,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4.公安机关正告该团伙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建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特此公告!

    举报、投案地址:汉寿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  姚警官:13973647128
                    王警官:13549614444


汉寿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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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0: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特别是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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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1: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拜金主义滋生着很多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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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1: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时候,政治都是重要的,经济建设,不能搞成经济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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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5: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彻底查清以高建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进一步铲除、肃清黑恶毒瘤,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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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6: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对犯罪嫌疑人不熟悉,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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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7: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帖!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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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19: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正告该团伙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建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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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1 09: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高建、刘保川、李盈波、魏欢等人违法犯罪事实
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汉寿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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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31 10: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光临和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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