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构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宏伟蓝图,其基本的要求就是建立起四大支柱: 一是,现代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从古典的企业制度演变而来。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人把它概括为四化,企业公司化、公司法人化、法人产权化、产权多元化,这种概括既形象而又深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理清产权关系;理清产权关系的关键是弄清企业资产的二重化形式,即出资者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产权不清,权责不分,管理混乱,我们是有惨痛的教训的。 二是,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市场不仅是交换的场所,而且是整个交换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结构,主要包括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目前,我国的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很不成熟,卖粮难的辛酸;苎麻热的苦脑;种棉花的潜在危险;优胜劣汰的反常;虚拟资本的重用就是例证。 三是,宏观的调控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的基本特点是间接调控。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我们也走过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认识过程,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直接调控这是一个肯定,“看不见的手”的盲目作用这是一个否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间接调控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有的人对市场经济需要调控不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必须调控这是以“市场失灵”这一经济现象的客观存在为根据的。间接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科学的分配方式。科学的分配方式是实行市场经济的逻辑前提。科学的分配方式必须贯彻“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从经济学的角度要讲效率;从社会学的角度要讲公平。这是两者的对立,然而对立中有统一,主要表现在效率是公平的物质保证;公平是效率的社会保证。失去公平,社会就将会失去安定团结、最终失去效率。{市场改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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