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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酒驾又被抓! 临澧融媒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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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6 20: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澧: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酒驾又被抓![url=]临澧融媒[/url] [color=rgba(0, 0, 0, 0.298)]今天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酒驾被查一次就该吸取教训了
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
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心存侥幸酒驾醉驾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4月15日,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停弦中队民警
依法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
王某送至澧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微信图片_20210414201845.jpg
2020年8月13日
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停弦中队
在县环城北路设卡进行酒驾查处专项行动
下午5时许,一辆牌照为贵CN**17的小汽车
驶入检查点
民警对其进行呼出式酒精检测时
发现检测结果为53mg/100ml
涉嫌酒驾
随即对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
经公安信息系统查询
王某曾于2019年9月
因酒驾被广东交警处罚过
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次酒驾直接把自己“喝”进拘留所
王某为自己的行为深深懊恼,
后悔忽视了安全
酒后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驶
希望其他驾驶员引以为戒
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据悉,王某将面临罚款1500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以两年内
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
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形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以免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来源:临澧交警
编辑:杨欣   
一审:朱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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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13: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15日,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停弦中队民警,依法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王某送至澧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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