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精神文明建设 一、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1982年3月,根据中央省地委指示精神,澧县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以“五讲四美”)和“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1983—1987年,开展治理脏、乱、差,培育“四有”新人,学雷锋等文明创建活动。1988—1991年,加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试点建设。开展“四学两争”,创“三户”,争当“十佳”、“三优”工程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1990—1991年,开展学习实践雷锋精神活动,掀起学雷锋、树新风热潮。1992—1993年,县委宣传部拍摄《五彩路》电视专题片和《群星璀璨》专题节目,编辑出版报告文学《弄潮儿的风采》,开展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明星企业、明星村、先进个体工商户颂扬活动。1994—1996年,创建十类文明示范点、三评一帮活动和“文明澧县人”主题教育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活动。在上述活动中,全县涌现出大批全国及省、市、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90年,根据省、市委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通知精神,全县抽调干部1356人组成工作组,分赴251个村办点,重点抓好农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国家集体观念教育,服务意识教育,普法教育等工作。1990年4月,在澧东乡召开现场会,推广开展比劳动致富,看家庭收入;比科学种田,看产量高低;比庭院经济,看发展后劲;比国家观念,看任务进度;比邻里关系,看家庭和睦;比家风家规,看遵纪守法的“六比六看”。1991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抽调2000人,组成200个工作组进驻200个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优越性教育,农村方针政策教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移风移俗教育。 三、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90年2月,县委召开副局级以上干部大会,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在县直单位迅速开展起来。3月,县委提出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创“双文明”单位活动。4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开展学雷锋、学焦裕禄、学王铁人、学身边先进典型和争当先进单位、争当先进个人的“四学两争”活动。在“四学两争”活动中,县委对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周继光、澧县界岭乡顺桥村农民任振发、澧县城关中学二年级学生黄新生授予荣誉称号。 1991—1992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在个体户中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文件精神,向95%的个体户人员发送学习资料16500份,张贴社教标语2500条,编辑社教专刊、板报61期,召开大会15次,各类座谈会8次。1992年,常德市委社教办在澧县召开现场会,全面推介澧县个协社教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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