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桃源县交警大队郑家驿中队接到报警,一摩托车与小客车在桃源县沙坪镇芦花社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时,摩托车驾驶人毛某某受伤已被送往医院,交警调查发现,毛某某竟是前不久无证驾驶因事故受伤的“老熟人”。 2021年3月1日,毛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轻型自卸货车相撞受伤。虽然该起事故是货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超车负主要责任,但毛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要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毛某某的摩托车因事故调查需要以及摩托车未购买保险等违法行为被扣留在郑家驿交警中队,毛某某也因为腿部受伤在医院住院。直到6月份,毛某某的伤情才有所好转。出院后,毛某某为摩托车购买了保险,处理了相关违法,中队依法返还,并且民警再三叮嘱毛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不能驾驶机动车。 毛某某显然未汲取教训,在腿伤还未痊愈的情况下,7月13日下午又无证驾驶该辆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虽然,两次事故中,对方车辆都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毛某某两次也都要为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真是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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