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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振(1884-1947),字理鸣,原名道让,桃源县建宁乡大田村(今马鬃岭镇响水当村)人。1904年春,经宋教仁介绍加入华兴会,后赴日本东京求学。1905年,在东京参加中国同盟会成立大会,被选为评议员。 1921年,覃振任孙中山非常大总统府参议兼法制委员。次年9月,孙中山拟改组中国国民党,指定覃振与陈独秀草拟党章。1924年1月国民党改组,覃振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覃振任特别委员会宣传部部长。1931年,覃振被选为立法院剐院长,代理院长职务。次年5月,当选为司法院剐院长兼中国国民党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抗日战争期间,覃振被选为中国国民党历届中央执行委员,第五、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主张积极抗日。蒋介石发动内战,覃振对其所为多有不满,常帮助中共人士及地下工作者。1947年4月18日,覃振病逝于上海,葬于长沙岳麓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