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卡殴打防疫人员
三人妨害公务分别获刑
“凭什么不让我们出去!我们有证明!”“请配合防疫要求,检查之后没有问题就可以立即放行。”
2020年3月初,某村防疫卡点传出了争吵的声音。原来——由于双肾多发性小结石发病,大海与小雨姐弟俩驾车陪同大河前往医院治疗,途径某村防疫卡点时,被该卡点防疫工作人员要求下车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大海三人认为他们已经找村委会开具了出村证明,没必要再行登记,一心想早点离开卡点,因此拒不配合,小雨试图驾车冲卡未果,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听说防疫卡点出现状况后,该村书记大勇带着大华等人急忙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时,小雨出手挑衅,将防疫工作人员的口罩扯掉,引起防疫工作人员不满,冲动之下大华动手推搡了小雨。这一动手就好像在油锅里滴入一滴水,现场瞬间炸了锅,双方冲突升级发生厮打,大海三人将村书记大勇、大华打伤,经鉴定,大勇伤情为轻伤一级,大华伤情为轻微伤。后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案说法: 本人认为三名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应共同对本案承担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应当遵守国家的疫情防疫规定,按照防疫工作人员的指示行动,被害人系依法执行职务,在本案中不具有过错。鉴于三名被告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悔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大海、小雨、大河犯妨害公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是正确的。(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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