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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扬网格律诗栏评判(续六)2019年教育部颁发《中华通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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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7: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津市万石诗 于 2021-10-15 08:03 编辑

正扬网格律诗栏评判优劣标准没有理由默认《平水韵》而非《中华通韵》(续六)
2019教育部颁发《中华通韵》


《中华通韵》

       20193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中华通韵》。同年111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华通韵》正式实施。   
      功能特点。该规范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音韵学理论和诗词创作实践为基础,有利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热爱、学习和创作诗歌,也有利于专家学者对新韵作品的研究,是适应语言发展变化和时代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新时代中华传统诗词持续发展的新标志
       使用要求。该规范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并存  。
         社会意义。提倡和引导使用《中华通韵》,将推动中华诗词新韵使用的规范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韵文需求,助力全民族文化素养的提升,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转载有关《中华通韵》文章两篇。
     第一篇:“关于《中华通韵》”。
     第二篇:“对《中华通韵》的几点浅见”。


关于《中华通韵》
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范诗银

   《中华通韵》是中华诗词学会受教育部委托制定的。经过两年多的研究论证,确定了《中华通韵》16韵方案。这16个韵部,是依据汉语拼音韵母表来的,也就是横着数的3个韵母确定为3个韵部,竖着数的12个韵母确定为12个韵部,又从韵母表的说明里提出“er”作为一个韵部,形成了《中华通韵》16韵。现在处于结项鉴定后的试验阶段,也就是20所学校的教学试验,全国诗词作者依照《中华通韵》创作诗歌的试验。


一、《中华通韵》是从历史韵书进化来的新韵书

   商周时期的“雅音”,孔子讲学的“雅言”,汉时用的“通语”,其名称还能在一些文献里读到,内容已无从考证了。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南北朝以前,诗歌创作的用韵是约定俗成的,尚无成型的韵书。
   隋唐时期,诗成为开科取士的重要内容,韵书就成了作诗的必备工具。于是,隋文帝仁寿元年(601)颁发了颜之推、陆法言起草的《切韵》193韵,同音字归在一起,以反切注音。唐仪凤二年(677)长孙纳言注解《切韵》,玄宗开元二十年(732)颁行了孙愐在《切韵》基础上增修的《唐韵》195韵。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赐名颁行《大宋重修广韵》206韵,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颁行《礼部韵略》(或称集韵)206韵,南宋理宗淳佑十二年(1252)距靖康二年(1127)125年,金朝河东南路绛州平水乡人刘渊编著的平水韵《壬子新刊礼部韵略》106韵推出。元泰定元年(1324)秋周德清写成北曲曲韵专著《中原音韵》19韵,最主要的是入派三声,取消了入声字。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颁行了宋濂等人编成的《洪武正韵》76韵。清康熙五十年(1711)陈廷敬等奉敕编成《佩文韵府》106韵,“佩文”是康熙的书斋名,这部韵书其实是平水韵的翻版。道光元年(1821)戈载编成《词林正韵》19韵。1941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了《中华新韵》18韵。1965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部以此为蓝本,以《诗韵新编》为名予以多次刊印。1975年广西人民出版社推出《现代诗韵》13部,与有韵无书的《十三辙》分韵相同。2002年中华诗词学会推出新疆师范大学教授星汉主编的《中华今韵》15韵,2004年推出赵京战执笔的《中华新韵》14韵。近年,湖北编辑出版了《诗词通韵》1321韵,盖国良编印了《中华韵典》20韵。


分析以上情况有三点启示:

   一是隋开国20年,唐开国59年和114年,宋开国77年,元开国53年,明开国8年,清开国75年,分别确定了本朝的韵书。新中国成立快70年了,应该有一部由国家部门颁发的具有权威性的新韵书,这也是诗词界的愿望。
    二是在韵书分部上走着由多到少的路子。
   三是知古建新,在全面分析历代韵书和现行韵书的基础上,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的语言体系: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制定一部新韵书,继承中华民族音韵传统,与新中国新的语言体系相适应。
    四是新旧并行,制定新韵书的目的不是取代旧韵书,而是将新韵的使用规范化,服务广大群众学习和创作诗词等韵文的需求,繁荣发展中华诗词事业,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弘扬传播。


二、《中华通韵》制定的主要依据

    首先是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当代诗词的声韵应该是普通话声韵,对此,诗词界有着比较广泛的认识。《中华通韵》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其韵部划分和各韵部韵字内容,应服从《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律地位。 《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和颁发,无疑是我国文字工作具有革命性的创举。60多年来,我国由文盲大国变为文化大国,由南北不同音而凭借汉语拼音注音的普通话走遍天下,特别是汉语拼音输入法使汉字开始走向国外融入世界。汉语拼音,已是我们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文化工具,已是当下不少诗人用新韵创作诗歌的自然依据。
     二是有理可依。这个理,就是研究制定汉语普通话韵的标准,就是以标准普通话读音即《新华字典》注音为读音所依据的音韵学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为韵部划分标准的音韵学的相关理论。简而言之,《汉语拼音方案》所具有的音韵学理依据,也就是《中华通韵》的音韵学理依据。
   三是有实践经验可依。中华诗词学会成立31年了,现有的3万多名个人会员中包括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人员,260个团体会员中包括所有的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地区诗词学会,团结在中华诗词学会周围的上百万诗友,每年创作难以计数的诗词,积累了大量的创作包括用韵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对现行韵书的认知与使用经验,一方面对推行新韵近二十年的实际经验。


三、《中华通韵》实行后的用韵原则

   概要说来就是中华诗词学会一直倡导的八个字:倡今知古,新旧并行。所谓“通”,通各类韵文体裁,通古今韵脉。所谓“今”,普通话的汉语拼音注音。汉语拼音相对于传统的直音、读若、反切注音法来讲,无疑是具有革命性的举措。前三种注音方法交叉存在,拼音法实行以后,前三种就自然而然地不被采用了。所谓“旧”,即作诗依《平水韵》,填词依《词林正韵》,作曲依《中原音韵》。《中华通韵》颁行以后,这些韵书还照样存在。在教学上,《中华通韵》与汉语拼音教学衔接融合没有问题,只是多了一部分内容。在创作上,是用《中华通韵》还是用目前正在使用的某种韵书,全凭诗词创作者自愿。我的观点是,对一般诗词爱好者,习惯或愿意用什么韵就用什么韵,尊重个人选择。对诗词工作者,包括诗词教育者、诗词评论者,用新韵的应学习旧韵,称之为从新韵进去从旧韵出来;用旧韵的应学习新韵,称之为从旧韵进去从新韵出来。新旧韵贯通了,在工作指导和创作实践中,也就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范诗银简介:
    范诗银 笔名石音、巳一、苍实。一九五三年生,一九七二年从齐齐哈尔参军,二零零八年退休,空军大校军衔。现为国防大学中华军旅诗词研究创作院执行副院长、执行总编辑,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出版诗词集《天浅梦深》《响石二集》《响石斋诗词》《虹影集注评》《诗银词》。








对《中华通韵》的几点浅见

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  钟振振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做了几件制订国家标准的工作,如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等等。主观上是为了巩固他的中央集权,从政治、经济到文化等各个方面强化其统治,但在客观上也给全国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方便,有利于社会生产与生活。但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语同音,他没有做。不是他不想做,而是做不到。不但他做不到,后来的唐宗宋祖,直至清朝的康熙乾隆,任何“太平盛世”、高度中央集权、雄才大略的君主也做不到。因为中国的疆域实在太大,人口实在太多,而古代既没有录音设备,也没有广播电台与电视台,根本不具备“语同音”的技术手段。
    只有当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客观条件皆已齐全,才有可能考虑并着手解决这一千古难题。但这也还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乃至几十代人的持续努力,才能成功。不管如何任重道远,我们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起,就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大力推广普通话。只要脚踏实地一直走下去,我炎黄子孙终有“语同音”的那一天。
    中国古代诗歌所用的声韵,最早是没有“国标”的。《诗经》《楚辞》,汉魏晋南北朝隋诗歌,每个时代的声韵各有异同,不尽一致。隋唐时期有了科举,诗赋取士,特别是到了科举制度定型的宋代,诗赋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重要程序,这才需要制定“国标”,否则考生与阅卷官员便无所适从。今所谓“平水韵”者,便是应科举考试之运而生的“国标”。虽然唐宋元明清历代语音都不断在变化,但这“国标”基本上沿用下来。一直到今天还在广泛使用,是历史惯性所致,虽然科举考试已经废止了一百多年。   
改革开放以来,继承中国古代诗歌优良传统的中华诗词蓬勃发展,诗词作者队伍呈几何级数增加,今已多达百万甚至数百万之众。由于现代汉语普通话只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没有入声,与分平上去入四声的平水韵差别较大,故日常语言接近普通话的地区(主要在北方),诗人们往往分不清平水韵里的入声字,一写近体诗,平仄便出错。于是他们提出并呼吁废止平水韵,改用以普通话为基础的新声韵。然而,日常语言中有入声,保留古音较多的地区(主要在南方,特别是吴语、粤语、闽南语方言区),诗人们用平水韵写诗反而驾轻就熟,如改用普通话新声韵则困难重重。因此,他们多是平水韵的捍卫者,新声韵的反对者。两派冰炭不相容,各自提出了种种理由来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可是,不论双方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究其本质,都不过是在争自己写诗的便利权。这场新旧声韵之争,人数相当,势均力敌,故旷日持久,迄无共识,恐怕永远也不可能达成共识。对此,中华诗词学会早就适时作出了一项明智的决定:不再进行无谓的争论!新旧声韵并行不悖,各从其便,各取所需,只要在同一首诗里不混用即可。
    为了满足用新声韵写诗者的需求,一些学者和诗人编写了若干种以普通话为标准的新韵书。这些新韵书,大的方面相同,唯在某些发音相近之韵部或分或合方面有所歧异。孰是孰非,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它们都属于私人编著,都不可能成为国家标准,都缺乏权威性和法律意义。
    近年来,国家教育部委托中华诗词学会和首都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两所高等院校,共三个单位,分别编纂了三部新的韵书。经比较,选定了其中最好的一部,即中华诗词学会编纂的《中华通韵》,提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议。2019年,《中华通韵》通过了国家语委的审查,并由教育部正式颁行。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自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标准韵书。这是教育界、文化界、诗词界的一件大事,可喜可贺。
   作为中华诗词学会聘请的专家,我参加了《中华通韵》的初审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作为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特邀专家,我参加了《中华通韵》的终审会议,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兹就《中华通韵》颁行一事,略谈几点浅见:
   第一,《中华通韵》与此前私人编写的各种新韵书相比较,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严格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来划分韵部。韵头iuü除外,只有韵腹的字,韵腹相同即视为同韵;兼有韵腹与韵尾的字,韵腹与韵尾完全相同方视为同韵。发音相近者,一律不予合并。这样的划分,更严谨,更符合学理,对基础教育的具体操作与诗歌写作的具体实践来说都更加简便易行。最重要的是,它更符合推广普通话的基本国策。
   第二,国家教育部在颁行《中华通韵》一事上,态度极为审慎,考虑十分周全。只是提倡与推广使用,并未宣布废止平水韵。也就是说,对于习惯并坚持用平水韵来写诗的作者,充分尊重他们的创作自由,既不用行政手段进行干涉,也不用法律条文加以限制。
    第三,《中华通韵》是适用于一切传统诗歌样式的国家标准新声韵,包括古体诗、近体诗,也包括词。它的适用范围,远远大于平水韵。平水韵只适用于近体诗,不包括古体诗,也不包括词。关于后者,我想延展开来,多说几句。
   现今有许多作者认为,古人写诗用的都是平水韵。这个认知是错误的。《诗经》用的不是平水韵,《楚辞》用的不是平水韵,汉魏晋南北朝隋诗用的不是平水韵——一切古体诗用的都不是平水韵,而是各自时代大致能得到认可的韵。因为它们都不是国家考试文体,故不需要“国标”声韵。只有近体诗——近体绝句、律诗包括排律,因事关国考,才须用平水韵。我们今天如用古声韵来写古体诗,参照古人用例,不失古人规矩为宜,完全没有必要受平水韵的约束。
    现今还有许多作者认为,古人填词用的都是由平水韵相关韵目合并而成的《词林正韵》。这个认知也是错误的。词也不是国家考试文体,故历代封建王朝不需要也从来没有制订过“国标”词韵。《词林正韵》只是清人戈载私人编制的词韵,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明清人编制过许多种词韵,相比较而言,《词林正韵》只是其中“最不坏”的一部。为什么不说它“最好”?因为它当不起。如果我们用《词林正韵》去检验宋词,就会发现,连周邦彦、姜夔、吴文英、张炎等当时公认的格律派大家,也是不合格的。这样的词韵,你也敢信?现今的各种诗词大赛,各种诗词刊物,各种诗词平台,每每声明参赛或投稿的古声韵词作须用《词林正韵》。作为主办方,当然有权设定“游戏规则”,我们可以承认其“合法”;但懂行的人应该知道,“合法”不等于“合理”。从学理上来说,写词以《词林正韵》为“金科玉律”,既不符合唐宋以来的创作实际,也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与法律意义。我们今天如用古声韵来写词,同样以参照古人用例,不失古人规矩为宜,连押方言声韵都是可以允许的,完全没有必要受《词林正韵》的约束。
   当然,如果你写诗词的目的是为了获奖或发表,那就是另一回事,那还得遵循主办方设定的“游戏规则”。有什么办法呢?在这种情境下,只能屈从“合法”,放弃“合理”。
   第四,无论用平水韵、《词林正韵》还是《中华通韵》,写出能够传世的好作品,永远是硬道理。写得好,用什么声韵都可以;写不好,用什么声韵也无济于事。将精力耗费在斤斤计较新旧声韵之此是彼非,喋喋不休于新旧声韵之此长彼短,以无益之事,遣有涯之生,实在得不偿失。还是应当谋其大,扼其要,挈其重,奔其远,唯创作真正的传世精品是务!
   一己之见,未必尽当,尚祈大方之家不吝赐正。

钟振振简介:
  钟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家留学基金委“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会长,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小楼听雨诗刊顾问、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特聘教授等。


(以上资料根椐文转载,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万石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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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规范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并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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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是知古建新,在全面分析历代韵书和现行韵书的基础上,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的语言体系: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制定一部新韵书,继承中华民族音韵传统,与新中国新的语言体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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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中国成立快70年了,应该有一部由国家部门颁发的具有权威性的新韵书,这也是诗词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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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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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一般诗词爱好者,习惯或愿意用什么韵就用什么韵,尊重个人选择。对诗词工作者,包括诗词教育者、诗词评论者,用新韵的应学习旧韵,称之为从新韵进去从旧韵出来;用旧韵的应学习新韵,称之为从旧韵进去从新韵出来。新旧韵贯通了,在工作指导和创作实践中,也就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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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但他做不到,后来的唐宗宋祖,直至清朝的康熙乾隆,任何“太平盛世”、高度中央集权、雄才大略的君主也做不到。因为中国的疆域实在太大,人口实在太多,而古代既没有录音设备,也没有广播电台与电视台,根本不具备“语同音”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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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所谓“平水韵”者,便是应科举考试之运而生的“国标”。虽然唐宋元明清历代语音都不断在变化,但这“国标”基本上沿用下来。一直到今天还在广泛使用,是历史惯性所致,虽然科举考试已经废止了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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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用什么声韵都可以;写不好,用什么声韵也无济于事。将精力耗费在斤斤计较新旧声韵之此是彼非,喋喋不休于新旧声韵之此长彼短,以无益之事,遣有涯之生,实在得不偿失。还是应当谋其大,扼其要,挈其重,奔其远,唯创作真正的传世精品是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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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08: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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