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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公告
----摘录自《汉寿融媒》
汉寿县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公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汉寿县委决定对与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等31个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巡察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内容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在政策落实、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执法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监督。重点关注“六个聚焦”:聚焦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情况、政务服务质量情况、执法监管情况、法治保障情况、干部作风及廉洁履职情况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解决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不优、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上级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其他县管干部、涉及营商环境工作重点股室、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营商环境工作方面,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不作为、违规开展执法监管、故意刁难群众、“索拿卡要”、搞利益输送等。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应情况方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汉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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