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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读本之四十五
周恩来总理正确处理战争赔款问题
现在有许多误传说中方无原则地放弃日本对华的战争赔款。事实真相是周恩来代表中国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出于对日本友好的原则,做出了正确地处理。 战争赔款问题是中日会谈中的另一个难点问题。在田中访华前,中方已向日方正式转告,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国准备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并建议将此写入双方联合声明。然而,日外务省条约局长高岛在商谈具体条文时却提出,联合声明中不必再提赔偿问题,因为它从法律上讲已经解决了,“日台条约”中蒋介石政府早已宣布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周恩来得知后向田中和大平提出:“我非常欣赏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所说的这样一句话,恢复日中邦交应从政治上解决,而不要从法律条文上去解决。从政治上解决,比较容易解决问题,而且可以照顾双方;如果只从条文上去解释,有时很难说通,甚至发生对立。”接着,周恩来批驳了高岛的说法,严正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五十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法不符合你们两位(指田中、大平——编者注)的精神。”大平回答说:这个问题,在《联合声明》中我们接受中方的意见,打算按照这样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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