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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破家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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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 2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桃源老光 于 2016-7-2 22:36 编辑



        ——恰在这时,机会到来了!
        那老虎在一个地方呆了许久,又没见到有人前来拍它一照,怕的是有些腻烦不过,便起身站立起来,施施然大步踏进附近的一条胡同。后来发生的事情显然证明,这是整个惊心动魄事件中,华南虎自个犯下的最大错误,恐怕会令它遗憾终生,至死也不会瞑目!
       狭窄的一条胡同,必然限制到它巨大的身躯,使得它的凛凛威风无有了用武之地。身处狭窄胡同中,猫科动物令人惊叹的灵活性,全然丧失。
       果然,有位伙计看到了这千载难逢的绝妙机会,跟着灵机一动,沿墙根蹑手蹑脚,跑到胡同隔壁的房间内,趁老虎踌躇满志没注意的时刻,从木板缝隙中伸出利刃,将老虎捅了个正着。这一下,华南虎明显感觉到无法抑止的剧烈痛疼,很生气地大吼了一声,顺着胡同冲将出来。好家伙!就在虎头伸出胡同的一瞬间,有个胆大的屠户,逮着机会,用力举起手中大棒,猛地砸将下去!可怜呀可怜!这突如其来的一棒,结结实实地砸在了老虎的鼻子上,对华南虎可谓是真正的致命一击!
         ——话题扯到这,俺不得不多说几句:
        从古到今,屠户这一特殊群体中,可谓人才辈出。远的,比如先秦时代的那些屠狗者,像朱亥之辈;近一点的呢,则如《水浒传》中的郑屠。就拿最近发生的事件来说,如果周正龙先生不是猎户,而是个屠户的话,又哪会招惹来麻烦拍什么照片竟撩发得众议纷纭?或许早就干脆利落地扛着一头死老虎下得山来!
       书归正传!话说老虎挨了这一棒,顿时头昏目眩,迅即失去反应能力。众人一看机会难得呀,于是乎,要杀西门庆,大家齐应声!跟着便是墙倒众人推,一顿乱棍齐揍,大家痛打‘落水虎。’老虎虽然强悍,可毕竟还是肉做成的。最终结局,老虎命丧于这个它不该来到的地方。
        大家伙七手八脚,把老虎抬进内厅,先做了一番科学测量,其具体数据如下:
          “身长9尺,尾亦长9尺,重800余斤”
        清朝的一尺,约合今天的32-35厘米;清朝的一斤,约合现代的596.82克。粗略的换算了一下,这只老虎身长3米,从头到尾约6米,重476公斤。根据现代统计数据来看,一般的华南虎体长1.62.9米,体重180200公斤,最重的东北虎大概也才350公斤上下。
        《咫闻录》的作者在老虎的体重上明显有些夸大之词,特别是该老虎恰好长到中国人喜欢的数目字“800余斤”,着实有些令人生出疑窦。不过,这只老虎体型巨大则是无疑,文中也说到,“是虎中之大极矣。”它被干掉了实在是可了惜啊!
        令大家意想不到的是,老虎虽然被干掉,事情却远远还没结束呢。
        首先,王永春先生发现他那“玲珑”的一座华宅,在老虎和打虎英雄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眼目下几乎都变成了“玲珑”的凉亭。还没等他哭出声来,他又发现了第二件麻烦事儿:“四方士女云集而来观者,如蛀如蚁,二亩之宅,焉能容数万人之足乎?”
       中国人爱瞧热闹的老毛病简直没法治了!按王永春先生一开始的想法,大概是一股脑儿都给老子撵将出去!但哪里赶得完哩?况且,人都说了:嘿,王兄,要不是大伙儿齐出手帮忙,你家的那只老虎,说不定还要住到八月十五才肯走呢!
       没办法啊没办法,王先生只好找了根数丈长的巨木,把老虎高高地吊在上面,晚上还免费提供油灯照得通明。既然要看就让大伙儿看个够吧!他无可奈何地想。

       观虎的人潮足足持续了三天三夜,这才渐渐地少下来。
       王永春一家把老虎放了下来,剥下虎皮献予了神,然后制作成一个虎皮坐褥,这东西大概和后来林海雪源中‘座山雕’所坐的那把‘太师椅’相类似吧。老虎的胡须可以当牙签使用,据说剔了牙可以不长虫牙。(这一点很可疑,再硬的老虎毛毕竟还是一根毛呗。)

       偌多的老虎肉呢,则切成一块块送给了众位邻居们,大家毕竟是帮忙打过一阵子老虎的,点酒须得百人尝么。可老虎肉的味道很令人失望,“肉色如灰,而臭气如烟”。估计是为着让大伙观赏悬挂了多日的原故,虎肉开始变质。而且还咬不动呢,“韧如革,虽有利齿不能碎其一脔也。”这应该是烹饪不得法的缘故,毕竟当年还没有高压锅儿,而大家伙又心急着想吃老虎的肉吧。

       分完了老虎肉应该没事儿了吧?
       错!酬神演戏要不要出钱?
       整修房子要不要掏钱?
       感谢“打虎英雄”群体要不要赏钱?
       譬如像那位勇敢的屠户,能英勇无畏,迎虎而上,怎么说也得奖励个千儿八百吧?
       过了几天,王永春又发现家宅不宁,家里有人精神上闹出了毛病!搁现在这个很好解释:被老虎给吓坏了。但当时的权威解释是这样子:“伥鬼失虎无依,日夜骚扰”。没法,总不能找一只崭新的老虎送给孤独的伥鬼吧?——最终,和尚道士们也赚到了王永春先生一大票银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跟着,上面官府下来个通知,当官的要王永春先生上交全部虎骨。
       王永春几乎损失掉全部家当,这当儿,直想着堤外损失堤内补,都知道虎骨泡酒挺值钱,拿虎骨泡了酒出卖,不管好歹,多少多少也能捞回一把来。这会儿官府伸手白白拿去,王先生当然是一百个不愿意呵,这么多虎骨,可以酿出多少坛虎骨酒来?文中说,王永春这个人是“刻薄成家”,平时“不畏官势,不惧民害”。属于那种不求人,也不惹事生非,勾下头闷声发大财的家伙,倒和后世勾结官府的恶霸地主有些个不一样儿。换句话说,前面讲的“为富不仁,丑名满邑”,恐怕有些夸大之词,多半也有些妒忌的成分在内。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王永春先生脖子一挺,声音也提高八度,朗朗回答:不给!官方居然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说,愿意出200两银子买。听说付钱,王永春转念一想,民不与官斗,斗来斗去,最终倒霉吃亏不外乎是自个,于是也就点头哈腰愿意给了,200两银子在当时不算是个小数目哪。可哪曾知道,官府收下虎骨居然赖帐。虎骨交上去后,银子却无影无踪!
       于是乎,开销的金钱如流水般流淌出去!
       王永春先生的这一个气呀!索性学起秋菊打起了官司,要说这个人脾气也是挺犟的。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几经周折,王永春虽然取回了那200两银子,也讨回了公道。不过呢,其中付出的打点费用,不消说那也是够让他肉疼几年的。

       事情终于收了场,王永春的家产却因为这一桩天降横祸,几乎破掉一大半。对于这件事的前前后后,远近的人们都觉得有些个不可思议。
        按记载这件事情的‘慵讷居士’看法,这场变故有一点周处除三害的意思在内。意即,老天爷故意借让老虎迷路,以便除掉老虎这种害畜——当时大家都同意,(当然,老虎搁现在可是个宝贝,奉劝大家千万不能打呀,即便老虎要吃人,那也只能报案,由政府出面处理。)顺便,也重重地惩戒了一回刻薄鬼王永春。“是永春以虎而破家,虎应以永春而死矣,两者之害,神之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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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 22: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儒 发表于 2016-7-2 22:05
那时候没有野生动物把护法,若到今天,是不许杀死老虎的。

岂止是不杀,定会要当国宝养起!!譬如熊猫,便可作为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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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6: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候没有野生动物把护法,若到今天,是不许杀死老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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