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581|回复: 19

隐瞒亲人去世,男子骗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被判刑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2-8 15: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2-2-8 15:49 编辑


隐瞒亲人去世

男子骗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

被判刑罚!

  弟弟隐瞒哥哥去世消息,继续领取低保、生活补助长达近10年,并以哥哥名义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骗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共计85000余元。近日,某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出赃款,由公安机关发还给相应职能管理单位。

  刘某和哥哥是定居在某市的新市民,两人一起在外打拼,相互照顾。2004年,刘某哥哥被查出肝炎,这无疑给兄弟俩的生活来了一记重锤。为了治病,刘某和哥哥花光了积蓄,还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钱。2007年,刘某听说哥哥的情况可以申请低保,便协助哥哥向社区递交了相关材料,被审核通过。此后,每次钱打到卡上,都是刘某去提取。2008年6月,刘某哥哥病重,刘某将其送回老家治疗。没过一个月,刘某哥哥去世。
  考虑到之前治病欠下了钱,刘某未向相关部门反映哥哥已死亡的事实,而是钻空子,继续领取低保。因此前得知哥哥的情况还可以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同年8月,刘某以哥哥的名义向房管局递交了申请材料。据刘某到案后交待,社区每年都会核查申领低保人的相关情况,自己则以哥哥在老家生病不便前来搪塞过去,由他去签署材料。
  2017年5月,刘某的欠款已还清,便去派出所将哥哥的户口注销。随后,刘某将领取低保和廉租租房补贴的卡全部扔掉。就在刘某以为这一切能瞒天过海时,刘某老家的公安局向房管局反映了刘某哥哥死亡的事实,房管局将相关情况告知了街道。案发后,刘某主动交待了相关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年底,被告人刘某协助哥哥申请了低保,在2008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间,刘某隐瞒哥哥死亡的事实,以哥哥在老家看病为由逃避社区工作人员的核查,先后领取低保金和生活补助55775元。2008年8月,被告人刘某又以哥哥的名义向房管局申请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并于次月至2017年1月,骗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300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以案说法: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想要偿还借款,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脚踏实地的赚钱。骗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底线,不仅要全部退回赃款,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真正发挥扶危济困的实效,必须坚决遏制冒领、骗领等行为。一方面要强化惩处机制,另一方面还应构建防范机制,畅通殡葬、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社区要加强对发放对象的后续动态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54518w6sholhv8gdo8zdd.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8 16:12: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8 16: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旺成老师的首帖首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8 20: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帖!为您点赞!
145308qy0yx9026bbabkk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8 20:2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史老的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8 20:3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史老的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8 21:3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老师的佳帖分享精彩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9 09: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作!为您点赞!新春快乐!虎年大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9 0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某隐瞒哥哥去世消息,继续领取低保、生活补助长达近10年,并以哥哥名义申领低保廉租租房补贴,骗领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共计85000余元。近日,某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出赃款,由公安机关发还给相应职能管理单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9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光清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3 16:52 , Processed in 0.03948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