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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赠小三 法院判决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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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5:18: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钱绪志 于 2022-2-19 08:30 编辑



夫妻共同财产赠小三   法院判决无效


    情人节的甜蜜还未散去,就迎来了生活的一记重锤!

    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该话题也冲上热搜

             男子向情人转款100万余元,生下女儿一起抚养

    丁某(男)与贺某(女)系夫妻关系,两人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后丁某经营公司,贺某长期在家照顾家庭。2016年,薛某与丁某相识,后发展为同居关系。2016年至2020年,丁某多次向薛某银行卡转账或微信转账,累计金额达100万余元。2019年,薛某生育一女,女儿一直随薛某生活。

    贺某得知实情后,要求薛某返还丁某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薛某则表示其与丁某发生的经济往来是相互的,自己也给丁某转过账,且丁某转款是自愿的,丁某的转账主要用于双方共同的放贷行为,具有合作关系。另外,丁某向薛某转账一部分是用于共同生育小孩,还有一部分是用于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开支,因此拒绝返还。无奈之下,贺某将丁某、薛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丁某与薛某在同居期间,丁某向薛某银行账户长期、大额转款,扣除薛某向丁某的转款及两人共同生活支出,其余部分薛某不能举证证明双方还有其他正常经济往来,应认定系丁某向薛某的赠与。赠与行为发生在贺某与丁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贺某与丁某未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丁某未经贺某同意,擅自将与贺某共同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给薛某,已超出日常生活的需要,严重损害了贺某的财产权益,故丁某赠与行为无效,薛某应向贺某返还全部赠与款。

    因此判决丁某赠与薛某85万余元的行为无效,薛某应向贺某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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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5:2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佳帖,分享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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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5: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丁某赠与薛某85万余元的行为无效,薛某应向贺某全额返还,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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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5: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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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5: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丁某出轨,理当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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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5: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新泉 于 2022-2-18 15:58 编辑

应该暴露,开大会展开批评为好,以此遏制此类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太宽松的话,社会风气如何好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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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7: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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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20 08:1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2-2-18 17:07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林主席,谢谢您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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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20 08:1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新泉 发表于 2022-2-18 15:56
应该暴露,开大会展开批评为好,以此遏制此类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太宽松的话,社会风气如何好得起来。

张老师好,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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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2-20 08:1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新泉 发表于 2022-2-18 15:52
丁某出轨,理当追回。

感谢张老师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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