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房屋征收行政纠纷,从源头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取得良好效果。 常德市某实验学校以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提起行政诉讼,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经了解发现,征收部门在《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通知书》中确定的附属设施补偿款确未支付给该学校,遂展开诉前调解工作。通过该学校的诉求得知,双方因补偿内容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未予发放;同时,向被诉行政机关核实,确定双方对补偿数额的意见差异不大,又有类案裁判作为参考,征收部门同意支付补偿款。随后,该院通过前调解平台,向双方明法析理,宣讲诉前调解政策,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征收部门及时支付附属设施补偿款,学校自愿息诉,该起行政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据悉,该起案件只是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办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案件的一个缩影。新年伊始,该院行政庭各团队即开启“诉前调解模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诉前调解多起涉房屋征收、工伤纠纷、行政赔偿等与民生相关的行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减少行政相对人的诉累。2022年,该院将继续响应上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政策的号召,积极探索行政纠纷诉前调解、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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