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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盖邮资戳
早期使用的邮资戳一般都是手盖。邮资已付戳表示资费已纳的戳记,何时开始启用邮资已付戳,无考.现就掌握的材料来看,中华民国已有使用邮资已付戳的记录.使用至2003年12月31日止.
1949年7月23日津市解放.在这急剧动荡时期,邮票印刷、加盖改值的速度远远跟不上邮资上涨的速度.各地邮局的邮票相继告罄,新邮票又未及时寄到,为应急需,各地相继刻制了八角形"国内资费已付"戳(见图).
1949年使用"邮资已付"戳
局名:津市
起讫日期:
1丶1949.4.12~1949.5.19
2丶1949.4.22~1949.5.16
3丶1949.4.22~1949.6.4
4丶1949.4.27~1949.7.21
备注:收寄印刷品丶新闻纸(报纸)丶包件时使用。
1954年12月8日起,全国统一启用八角形资已付戳,戳用钢质镌刻,日戳长31毫米,宽31毫米,八角形三格不等距,上格15毫,"国内邮资已付",分两行,梯形中轴对称排列,中格6毫米,中左格年、月、日,中右格日戳序号,下格10毫米,地名、局名.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