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医鉴定声张正义 1、田小阳。1963年出生,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技术室主任。 2、人物小传:田小阳,男,湖南省石门县人,1990年到石门县检察院从事法医检验。2010年被湖南省检察院定为司法鉴定人才库成员。 3、主要事迹: 田小阳在法医技术岗位工作23年如一日,用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术,热忱为人民服务、为检察事业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曾被评为全市“十优青年检察官”、全市“人民满意检察官”、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田小阳忠诚党的事业,并以声张正义为己任。他一直奋斗在检察技术工作的第一线,共办理各类技术性案件1000多件,办案数量、质量始终位列全市的前茅。他所在的技术部门的工作也因此一直位列全市前列。 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从一名大学生成长为了一名闻名本地法医学鉴定方面的专家,有20多篇论文被国家级专业刊物刊发或在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刊发。他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经过他检验或审查过的案件均无差错,为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提供了坚强保障。如:黄某故意伤害案,曾因受害人有两份不同的鉴定结论而久拖不决。他以两次出具法医文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依法行使监督权,使该案历经近两年后终获判决。2010年该院办理的唐某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他与市院的法医一道以真实客观的法医学鉴定结论指导了侦查取证,为提起公诉提供了坚实的支撑,该案在一审被判无罪,经抗诉改判为有期徒刑,合法的法医学鉴定结论成为了抗诉成功的关键。他为“零口供”案件提供关键法医鉴定证据:。 2010年5月,石门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涉嫌强奸案立案侦查。陈某到案后拒不供述。田小阳依法对陈某相关证据进行广泛搜集,并制作笔录和拍摄照片。公诉人将此检查笔录及照片在庭审中出示,被法庭采信,陈某受到了法律制裁。2011年经田小阳做出司法会计鉴定的唐某挪用公款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三件优秀案件之一;2012年经田小阳做出法医学司法鉴定的罗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评为全省10件优秀技术案件之一。 4、致敬词:他忠诚党的事业,并以声张正义为己任;他工作一丝不苟、嫉恶如仇,为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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