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严维贡 于 2016-7-28 20:17 编辑
真心帮职工维权,挽回损失近百万! ——记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进千
今年55岁的张进千,现为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他1989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特别是2010年加入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以来,积极参与市总工会组织的各种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平均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先后为500名以上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张进千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2011年,他被评为常德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常德市优秀律师。2013年被评为市劳动模范。
一、职工利益重如山,法律援助抢先办 张进千曾当过17年工人,深知普通劳动者维权的艰辛。从成为职业律师的第一天起,他就决心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劳动者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当办理收费案件与法律援助案件有冲突时,他总是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放在首位。
2011年,常德外出务工人员周政在福建某物业公司打工期间受伤成为植物人,公司在支付了前期治疗费后停止付费,致使周政无钱继续治疗,伤情恶化。因申请工伤认定迟迟没有结果,其妻回常德向市总工会寻求法律援助。张进千接到市总工会的指派后,放下手中可收代理费近万元的案子,和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的负责人一道,专程赶往福建调查取证。经现场查看,掌握了主要事实和关键证据。于是,他一方面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周政受伤属于工伤的代理意见,另一方面代理周政向福建当地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最终,该物业公司和房屋开发商共同赔偿周政近70万元,解决了周政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二,法律法规大于天,仗义执言勇往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张进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开展法律援助的根本原则。2012年6月,李某等18人在没有任何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被某世界五百强公司停止工作,实际上是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该公司自恃是政府引资项目,通知李某等人停止工作后,既不给李某等18人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又不支付经济补偿。为此,李某等人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张进千接受指派承办该案。由于公司没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第一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没有受理,李某等人因维权遇到一定困难,情绪一度不稳。张进千一面劝告大家冷静,一面认真分析案情。随后,他建议李某等人将仲裁请求变更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加班工资。受理后,张进千又根据劳动合同实际上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建议他们采取集体协商和个别协商相结合的办法,依法、合情、合理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市仲裁委的主持下,18人均按法律规定拿到了相应的补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三、奉献社会无止境,社会效益摆第一 张进千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中,一经接受委托,就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
2014年3月,沃尔玛常德水星楼店闭店产生劳资纠纷,他接受市总工会的指派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三次往返长沙调查取证,收集到了该案的关键证据材料,对职工进行耐心劝解,最终将他们引导至正当的法律维权途径上来,成为了全国法律界的一个经典案例。 近几年来,张进千还帮助失业多年的范某拿到了失业赔偿金,房屋拆迁长达10年无居所的聂某解决了住房问题,残疾人房某在房屋拆迁中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维护,多年未办理社保的梁某补办了社保手续,原桃源农具厂的工人纳入医疗保险和低保范围等等,都得到当事人较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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