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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训劝戒二十则
一 、劝十则
劝正心。 心者,身之主也。心正则莫不正。格致存省,明通公溥,皆其心之所用。言行出入,动静威仪,皆其心之所见。心者,仁也。如榖中之芽,果中之核,皆谓之仁。栽者自培,倾者必覆。人能正以养心,敬以直内,静以制动。则身可以荣,家可以和。发育有不可亿计者。一不正,或夭其天年,或汩为下流,所至必有不忍言者。吾愿人各有心,人各自正其心,必黾勉以自立焉。 劝立志。 圣云:匹夫不可夺志。人苟志於贤,则何贤不可为。人苟志於圣。则何圣不可为。人苟志於孝弟,则人人可为孝子,人人可为弟。弟达而在上,可以济世经邦;穷而在下,自能必信必果。志不立,是亦庸人而已矣;是亦贱人而已矣;乌足尚哉。 劝端品。 先儒云:泰山乔岳,立身白日青天。行事如此,立品则品正;而直品粹而和。远者畏而敬之,近者亲而爱之。否则钟情花柳,恣意博奕,其品坏,其行污,欲不至於破家丧身也,鲜矣!可不警哉。 劝固根本。 身者,家之主也。族者,身之枝叶也。记云:葛藟,犹能庇其本根。人可不戚我五服,亲我九族乎?族有善庆,则必奖劝之。族有凶恶,则必徵戒之。族有小过,则必掩护而默化之。族有鳏寡孤独,则必维持而安全之。庶不负祖宗生我之心,天地钟我之意。 劝习常业。 邓禹十一子,各因其性之所近,而教以一艺。人咸云:缙绅之家,多以骄淫败。邓公出将入相,为二十八将之冠。而其子皆以令名著非有常业之故乎?故子不惧其多,惧其教之不以道也。诚能秀者,教之以读;朴者,教之以耕。其或质不能读,力不能耕,纺织足以成家。医药足以济世。下之为商为贾,亦足以庇身。盖人有常业,则放僻邪侈之事,亦无间而入矣。 劝读正书。 经史尚矣;集则无愈於八大家;子则庄骚管晏、兵农水利诸书,皆宜熟玩。其一切荒诞不经之书,有害于世道人心者,急宜屏除。孰取孰去,当知所择焉。 劝知律例。 国朝圣圣相传律例一书,广大精微。平昔与人讲论,皆闻而知儆。庶一矢口而不敢失言;一举足而不敢错行。圣人所谓君子怀刑,我辈宜夙夜警凛。 劝识时务。 人尚诈而吾矢以诚;人尚奢而吾励以朴;人尚邪而吾示以正;人尚刻而吾出以宽。倘遇毒恶凶险之人,则惟守口如守瓶。诗云:淑慎尔止,慎尔出话。其箴规也哉。 劝解危难。 世之蹈险,而至於危难。不可解者,始必起於一念之错,继则迷於所往,而卒多败事。此时有人开诚布公,排难解冤,则危者可安,难者可释。若因入井而复下石,无论心不可问,恐天不我容。可勿谨哉! 劝素位而行。 富贵贫贱,患难夷狄,境地难以一致,当随其地之所处,因其时之所值,视其力之所能。无诡戾以违俗,无尊己而卑人,无违道以干誉。勤其分内之职业,而分外不踰毫末。诗云:职思其居,其斯之谓欤。
二、戒十则
戒悖逆。 孟子云,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一或悖逆,入则父不父,子不子。出则长不长,弟不弟。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又云:教者,必以正己。不正,其家未有不反唇相讥者。为父兄者,必预立於不悖不逆之地,默以身教,显以言教。而悖逆之子弟,未有不化而为良善者。倘遇悖逆之亲,为人子弟者,亦宜几谏是喻,求所以得亲顺亲。而宜尔兄弟,和尔妻孥。 国朝律例最严,五服以内,加等治罪。况显有悖逆者乎?切戒切戒。 戒侈奢。 示之以俭,犹恐其奢。示之以奢,后何以继?日用衣食,生有一定。勤苦自力,缘分而过。奢侈必至无衣少食。冠婚丧祭,生人大义,断不可废。亦宜相其家之所有,视其力之所宜。 圣云: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近世尚冥荐,与其延僧道以诵佛经,何若费钱财而觅善地。上可以阴先骨,下可以庇子孙。又何必徒为耳目观美哉。 戒争讼。 讼则终凶。讼而胜,必破财;讼不胜,必受辱。倘逞其财力之雄,肆其笔舌之利,以无情无理之事,翻为有情有理之讼。极之官不能决,人不能解,上必於天怒,下必招人怨。人谓不德罔大;吾谓必有显报。若遇不得已之事,无妨求人解伸。至求解伸而不得,尤贵临事而惧。毋徒恃其理之直,毋徒逞其气之壮。此圣人於讼之一卦,不惮再三,以示警焉。 戒逸游。 人生於天高地厚之中,当为顶天立地之人。人秉父精母血而生,当尽立身守身之事。下之亦宜为子孙衣食谋。古人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非好劳也。盖必如此而后可以为人,而后可以为子。若生则逸侠与游,惟酒食相徵逐,分内之事,以游逸废者不一而足。及至皓发白首,转悔不努力於少年,噬脐无及矣。时哉时哉不可失! 戒博棋。 最足破家坏品者,莫过於博。一入其党,即与盗同。家赀由此而尽,衣食由此而乏。及至名败身裂,人皆目为浪荡之族。教子弟者,当严以为戒。而废事失时者,莫过於棋。棋局一设,甚至来宾客而不顾,遇父兄而不起,其悖逆莫此为甚。人或谓棋与书画并重,不知书正由笔正,笔正由心正,书画亦雅人分内事也。岂博与棋可比论也哉?切戒切戒。 戒忌妒。 忌人之有,则必阴以撄其有,此围赌谋攘之所由起也。姤人之能,则必隐以谋其能,此口剑笔刀之所由兴也。不知忌妒之心一萌,人不见知,天神早已瞰怒。小则灾危以警,大则凶祸以报。及至凶祸临身,又不反躬自省,而惟怨天尤人。吾知凶祸终有不可解者。诗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又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人胡不夙夜只惧哉? 戒酗酒。 酒以礼神,酒以燕宾,酒以养老,自古而然。敬神无过三杯,燕宾无过三爵,养老正期适可。今之群饮朋酗,甚至屡舞仟仟。子不识其父,弟不识其兄,极而由此招祸杀身。尚忍言哉,曷弗谨凛戒之。 戒刻吝。 财为天地公共之物。我登垅断以罔利,人必含怒而多怨。取之既尽锱铢,用之必如泥沙。先儒云:刻薄成家,理无久享,历历不爽。吾愿人以有馀之财,广行施济之事。己能救人之急,自必终身无急,己能解人之危,自必终身无危。若刻以求人,吝於所出,天神明威,人鬼含怒,终必有不可救药者。利与害相辅而行,福与祸互因而至。刻而吝者,尚深思之。 戒奸险。 奸与险相为倚伏。奸心生,则所行必险。险心萌,则所为愈奸。或冷语刺人,或危言恐吓。疏人骨肉,谋人财产,极其奸之所谋,即大险在前,必至不顾。甚至唆人行险,而极其奸谋之用。不知光棍主唆,例有明禁。纵或幸免一时,终遭灭顶之凶。试读前史,一切威焰赫赫,何以不久族灭?岂所谋之不好,抑亦行险之不戒!所贵居易俟命,毋自入陷坎而终不能出,以为天下后世之炯戒也可。 戒邪教。 人生於世,其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性仁、义、礼、智、信,其用衣食、布帛、菽粟、六畜等物。今之习异教者,其始皆由於吃斋、诵经、求种福,而适以减福;期灭祸而适以招祸。试看近世天柱、大乘各教,小则杀亡一身,大则诛尽九族。是口斋不若心斋,徒口斋而心不斋,其人未有不灭亡者。惟心斋而口不斋,其人未有不滋荣者。子之所慎,斋居其一。所谓斋其心之不正,以致其正也。岂曰不茹荤云乎哉。 以上各则,重言以申明之,后宜遵照无忽。
(原载1928年《澧州三修高氏族谱》) (高家协 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