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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法院法院志(连 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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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1: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津市黄南林 于 2022-4-2 17:44 编辑


津市市人民法院法院志(连 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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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1954年,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建立公开审判、陪审、合议、辩护、回避、上诉等司法制度和审判程序。次年,开展“肃反”运动,打击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至1956年,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宪法等法律法规审理、刑事民事案件,打击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社会主义法制健康发展,境内刑事犯罪、民事纠纷减少,社会治安秩序好转。
       1957年9月,由于“左”倾思想影响,审判制度和审判程序被视为形式主义遭到批评、废止,法院独立审判被当作脱离党的领导。在反“右”斗争扩大化时,因少数人以言代法,造成一些冤假错案。1959年1月,公安、检察、法院联合办公,成立“政法联合办公室”,提出“一长代三长”、“一员代三员”,法定的办案程序和公检法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制度遭到削弱,导致部分错案。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纠正“左”的错误,市人民法院恢复行之有效的审判制度和审判程序,审判工作重新走上正轨。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提出“砸烂公、检、法”,市人民法院不断遭到冲击,审判人员下放农村或“五七”干校劳动,审判职权被津市公检法军管小组取代,后由镇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行使审判职能。刑事审判按照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的《公安六条》审理。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无限上纲上线,将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意见的人和因口误、笔误的人均以反革命论处,定罪判刑,造成大量冤假错案。1973年7月,恢复津市人民法院,但受极左路线干扰,审判工作未能走上依法办案的轨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进入新的阶段。1979年10月,市人民法院贯彻中共中央(1979)64号文件精神,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结束30多年的“党委审批制”。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其后,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行政诉讼法、继承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颁布,市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开展审判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改革开放中,极少数人利用政策宽松的机会,进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人民法院一度认识不足,打击不力。1983年8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程序的决定》,市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配合,依法从重从快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同时,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至1986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73件。同期,市人民法院本着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大力抓好案件复查工作,复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申诉的普通刑事案件794件,210件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昭雪。在开展刑事审判的同时,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逐渐得到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不断发展。
     1992年,市人民法院下设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告诉申诉庭、法医鉴定室、综合档案室和7个人民法庭,干警从1949年的3人增至60人,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法院内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办案,严肃执法走上健康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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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2:0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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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 12:0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吴若愚 发表于 2022-4-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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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2:1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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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 12:1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2-4-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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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2: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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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2:4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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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 12:5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万石诗 发表于 2022-4-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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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2 12:58: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光清 发表于 2022-4-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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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 13:0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黄庭长连载分享津市市法院院誌,向黄庭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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