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2-4-9 14:37 编辑
聪明反被聪明误
女子私刻印章办证获刑并处罚金
申请经营许可,未走正规流程,私刻印章妄想以假印文办理证件。近日,某女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2021年6月,王某办理运输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时,需要乡镇国土所和一仓储公司出具证明,王某嫌麻烦不走正规办证流程,自作聪明私刻两枚印章,伪造假印文给自己出具证明。颁证机构收到证明文件,核实后发现其中蹊跷。 经司法鉴定,王某送检的证明材料与乡镇国土所和仓储公司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私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公司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并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释法: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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