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临澧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安镇澧水河段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满载鱼苗的货车抵达新安镇新西社区漫水桥旁,在案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一尾尾鱼苗随着水流跃入澧水河中,放流的鱼苗品种有鲢鱼、鳙鱼、草鱼等,苗种规格在3cm以上。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由相关部门责令诉讼案当事人到非法捕捞地增殖放流,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有机统一,促进澧水渔业资源、水域生态修复。同时以案说法,增强全社会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意识。
据悉,“十年禁捕”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自身职能,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5件,提起公诉7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较轻,主动修复的当事人不起诉8件,对其中12件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森林公安局、新安镇党委政府等单位参与活动。
记者:邓正寰
编辑:史小杰
一审:朱 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万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