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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临检时拒不配合,肆意冲撞至辅警受伤,刑拘! 临澧融媒 2022-04-2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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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0 21: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警临检时拒不配合,肆意冲撞至辅警受伤,刑拘![url=]临澧融媒[/url] [color=rgba(0, 0, 0, 0.298)]2022-04-20 19:33
为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法
交警蜀黍会在各个路口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查车时,蜀黍会用手势示意驾驶人停车
遇到交警示意停车时
你会怎么做?
可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位驾驶人
遇交警查车直接冲过卡点逃避检查
并致使执勤辅警受伤

既没有喝酒,也系统的学习过汽车驾驶知识,在交警临检时拒不配合,肆意冲撞至辅警受伤。近日,一男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临澧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件经过

4月13日晚,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福中队执勤民警在县安福街道环城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0时36分许,一辆二轮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减速接受检查,不料该车在驶过民警身旁后突然加速,将一名正在执勤的警务辅助人员撞到在地,导致其肩部、手部、膝部多处挫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摩托车因重心不稳也发生翻倒,民警立马上前将该车驾驶员控制。

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男,46岁,湖南省石门县人)持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湘JF4**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且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对其准驾不符、驾驶报废机动车违法上路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并收缴该普通二轮摩托车,同时将刘某移送到安福派出所。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妨碍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临澧公安
编辑:杨欣   
一审:朱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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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1 01:48: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知犯罪而为之该罚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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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1 09: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妨碍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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