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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购买养老服务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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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4: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2-5-14 15:41 编辑

警惕购买养老服务

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泥坑

   投资养老院以优惠的价格获得养老床位,每年还可获得赠送的福利消费券。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近日,某省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打着这样的旗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郑某(化名)以其经营的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老年活动中心需要资金以及投资养老床位为由,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外许诺以1%—2.5%不等月利率支付利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56人吸收资金共计2048.8万元,尚余1087.130776万元未归还。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郑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以案说法: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犯罪分子瞄准了老年人养老的“钱袋子”,抓住老年人想减轻孩子负担,注重健康、养身而风险防范能力又相对较弱的特点,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
  1. 提供“养老服务”。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实体,或虽有养老实体但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现有的床位数量,却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预留床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 投资“养老项目”。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身基地,或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3. 销售“老年产品”。通过送米油面鸡蛋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参加养身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后,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 投资“理财产品”。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群体对互联网金融了解不多的特点,假冒网络理财或设立所谓的理财网站或平台,以投资分红或购买网站平台积分等有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风险提醒:机构或者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往往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高额利息仅为噱头,待资金链断裂,不仅高额利息无法兑现,甚至本金也难以追回。承诺的高端养老服务或养身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亦无法得到满足。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属提高警惕,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守好养老“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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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4: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属提高警惕,争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守好养老“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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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4: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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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4: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涵老的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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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4: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涵老的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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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5: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犯罪分子瞄准了老年人养老的“钱袋子”,抓住老年人想减轻孩子负担,注重健康、养身而风险防范能力又相对较弱的特点,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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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5: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争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守好养老“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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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4 15: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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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5: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新泉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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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5-14 15: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新泉网友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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