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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话政协》(四) 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内容和形式
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对政协履行职能的目的、内容、形式和主要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项职能;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就决策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在政协进行协商。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 1、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1)国家和地方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2)政府工作报告;(3)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4)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国家和地方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6)国家和地方的重要法律草案;(7)国家和地方领导人人选;(8)行政区划的变动;(9)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10)关于统一祖国的重要方针政策;(11)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12)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13)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4)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家以及地方领导机关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进行协商。 2、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此外,还通过举办或应邀参加各种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听政会等进行协商活动。胡锦涛在党的十八报告中提出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基层民主协商等协商民主的新形式。 3、政治协商的关键词;政治协商的关键词是“三在前、三在先”。胡锦涛在党的十八报告中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近几年来,为了增强政治协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计划性,各级党委制定了“三在前、三在先”制度,这就是坚持和落实重大决策要主动协商在党委决定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及人民生活中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制定地方重大政策法规要先协商后决策。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措施,涉及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都要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 今后在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过程中,要切实解决好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问题。这些年来,虽然制度化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离法律化还有很长的距离,而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已经成为目前政协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协商制度的执行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的刚性支撑,政治协商普遍存在随机性、随意性的现象。政协工作环境的改善依然取决于政协主席的个人威望,党委主要领导的民主意识和政协主席与党委主要领导合作的程度。所谓制度就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所谓规范就是标准和法式;所谓程序就是指按时间先后或者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就是要使政协履行职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据可依、有章可行,不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就现阶段而言,需要用制度、规范和程序的方式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问题,不断提升协商的质量、增强协商的实效。 第二项职能: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5)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 2、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1)全国和地方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4)参加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5)反映社情民意;(6)政府部门和“两院”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及特邀检察员、监察员、审计员;政协委员民主评议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有关听证会等。 3、民主监督的组织:民主监督既可以由各级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来组织,也可以由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邀请委员进行调查、视察、民主评议,以及委员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举报等办法来进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建议和委员的重要提案,可由有关专委会通过后提交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讨论。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后,得以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1995年6月5日,李瑞环在全国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议上指出,人民政协应当适应形势的要求,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要完善监督方式。运用各种会议,开展各种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同党的纪检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密切联系,加强协作,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具体实在地开展起来。要依法保护委员的监督权利。委员有提出批评、发表意见的自由,因履行监督职责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政协组织有责任予以保护。 4、民主监督的关键词:民主监督的关键词是“批评与建议”。在民主监督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反对什么是监督,提倡什么也是监督;批评什么是监督,表扬什么也是监督;揭露矛盾是监督,总结成绩也是监督,一针见血地提出意见,满腔热情地发表建议,民主监督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项职能: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1、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同时,参政议政又不简单地等同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 参政议政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参政议政则不完全受上述条件局限,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内容与形式之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注、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参政议政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2、参政议政的关键词:参政议政的关键词是“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政协开展参政议政的基本方法,而调查研究的关键环节是选题,选题决定调查研究的成败。选课的关键动作就是要对准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或者主要的问题,对准一个时期引人注目的地方或问题,对准一项工作中不容易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政协的三大职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从目的上讲,都是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从内容上讲,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都包含民主监督的内容。协商之前的调查、视察实际上就是参政议政,协商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又具有民主监督的成分。从形式上讲,都是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各有侧重、有所区别。从内容上讲,政治协商一般对大政方针、重大问题开展讨论。民主监督侧重于关注宪法、法律以及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参政议政不受上述限制,既反映党派团体的主张,又能表达群众的诉求。从形式上讲,政治协商主要是政协举行的各种会议。民主监督以批评和建议为主。参政议政主要通过调研报告、提案议案或者其他形式进行。从实际操作上讲,政治协商于决策之前,民主监督与实施之中,参政议政贯彻于决策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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