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澧籍滞留缅北人员实施惩戒的通告[url=]临澧红文化[/url] [color=rgba(0, 0, 0, 0.298)]2022-06-10 17:07 [color=rgba(0, 0, 0, 0.298)]发表于湖南
临澧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临澧籍滞留缅北人员实施惩戒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精神,坚决依法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县正在举全县之力敦促滞留缅北的临澧籍人员立即回国,但仍有少数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故意拖延或者失去联系拒绝回国。经研究决定,现由具有法定职权的国家机关对拒不回国的15名人员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对其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2、一律实施惩戒,暂停其名下所有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暂停五年内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对其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将由政府部门出具建议函建议封停账户; 3、一律冻结其名下所有资金账户; 4、一律暂停其本人与直系三代家庭成员的所有政策补贴(助)和社会福利性待遇的发放; 5、对其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本通告发布后,相关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2022年 7月30日之前入境,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相关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将依法对其采取进一步的惩戒和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澧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附:15名滞留缅北人员信息如下
1. 
项明波,1996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合口镇龙家溪村龙一组
2. 李鑫,1993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合口镇迎宾西路
3. 刘玉龙,1994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新安镇楼江路
4. 谭金波,1982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新安镇上坪村第一组
5. 廖耀庭,1986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新安镇李溶村李十四组
6. 向平江,1995年出生,临澧县新安镇下坪村二十八组
7. 刘锋,1998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停弦渡镇青山村青二组
8. 赵瑞,1995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停弦渡镇山洲村山十四组
9. 詹伟,1997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停弦渡镇福船村覆七组
10. 汪军辉,1976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佘市桥镇歇驾村岩湾组
11. 罗美凤,1995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安福街道梅溪桥社区高桥组
12. 黄兴海,1986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安福街道迎宾路社区朝阳西一区
13. 于甲,1994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烽火乡南田村梓周组
14. 于磊,1998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烽火乡南田村湾当组
15. 李天锋,1986年出生,湖南省临澧县四新岗镇雨台社区夏家组
▌来源: 临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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