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临澧县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颖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评议工作方案和“六严禁”纪律规定。根据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5个评议工作组,重点将对29个县直单位、6个中央、省市驻临单位及企业政务服务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评议。评议情况以及评议结果,由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县委,通报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依据。中央、省驻临单位,其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情况及测评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
会上,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国网电力临澧供电分公司、临澧县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人依次表态发言。
李颖强调,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站位,评议工作中各方都应秉持正确态度,广泛凝聚共识,共同把评议工作推进好、落实好;各层面要进一步搞好协同、做好配合,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评议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评议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调度,县人大常委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相关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六严禁”规定,以扎实有效的履职来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共同推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加优化。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梅要求,要深切关注、深化认识,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全力擦亮临澧“干部作风最实、经济环境最优”金字招牌;要严格标准、严肃对待,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如实反映工作情况,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强化举措、强力推进,确保改革效能大提升、政企沟通零距离、政策兑现不打折、监督执法管到位,让各类市场主体在临澧能够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县领导熊海兵、乔新平、钟音、朱国财、刘艳菊、陈凯、王冠参加会议。
临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及市委、市人大、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确定35家单位及企业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现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县税务局、国网电力临澧供电分公司、人民银行临澧支行、临澧县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临澧九申能源有限公司
二、评议内容按照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评议工作主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临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擦亮干部作风最实经济环境最优品牌的若干措施》《临澧县营商环境优化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评议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1. 政务服务情况。工作作风是否优良,是否存在以下情况:“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在招大培强、“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让利、审批服务等工作落实中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拖延滞后,对企业的报告、请示等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对服务对象态度不佳、敷衍塞责、“踢皮球”,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不满意。
2. 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以下情况: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实行行政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处罚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以罚代管、以收代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 依法履职情况。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规定、政策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损害项目施工环境的情况处理不力,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不主动,对下落实上级政策不积极,违背法律法规,作出无法落实、超出职能职权范围的政策承诺,依法做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将职责范围内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向园区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彻底。
4. 监督管理情况。对领导班子、执法执收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是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向企业索拿卡要,到企业报销费用,违规吃喝、收受红包礼金、经商办企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等。
欢迎全县广大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范围和内容,在8月3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信访举报箱等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组反映情况和问题(评议工作不受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无关的信访案件),提出意见建议。
邮 编:415200
地 址:临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大院
举报电话:0736-58822661
信访举报箱设在临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头门,临澧人大微信公众号开通电子信访举报箱。
三、评议工作组分工第一评议工作组
组长:文中初
联络员:徐昭(联系电话:15307361167 )
评议对象:县发展改革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国网电力临澧供电分公司
第二评议工作组
组长:李华
联络员:谭劈云(联系电话:13575206833)
评议对象: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临澧九申能源有限公司
第三评议工作组
组长:黄杰
联络员:郑芳(联系电话:13907365513)
评议对象: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统计局、县城管执法局、临澧县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第四评议工作组
组长:赵文华
联络员:刘丽(联系电话:13511176262)
评议对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税务局
第五评议工作组
组长:于胜权
联络员:陈文平(联系电话:13875753555)
评议对象: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临澧支行
临澧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8日
记者:董闰瑶
编辑:史小杰
一审:朱 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李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