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7-27 10:51 编辑
“复绿了!”
从“华农兄弟”到“帅农鸟哥”,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 开始回到农村大展拳脚, 修房子、造院子、养鱼、种植…… 但是, 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哟~ 近日, 湖南某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 开挖鱼塘破坏农用地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12年底,被告人周某强与某市历经铺乡某村组村民签订了水田、土地、鱼塘等租赁协议。 2021年10月底开始,被告人周某强未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雇请挖机、推土机等设备,在其租赁的农用地内开挖鱼塘、拓宽道路、平整林地等,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经某市自然资源测绘院测量,被告人周某强破坏的农用地总面积约为53.5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9.3亩、林地21.7亩、坑塘水面2.4亩。经某市农业农村局鉴定,被告人周某强所占用的基本农田29.3亩,耕地质量损毁程度为特别严重。
【被破坏的农用地】 2021年12月29日,被告人周某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强积极进行被毁坏耕地、林地的恢复。 6月10日,承办法官与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被破坏的农用地现场勘验。专家组通过取样检测,被告人周某强修复后的农用地已基本达到水稻生产要求。 法院判决 7月22日上午,案件在历经铺社区广场公开审理。某市人民法院当庭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现场有30余名群众代表旁听了此次巡回审判,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样的方式,了解到了有关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这种‘接地气’的方式,有利于群众增加对法律的了解,是非常好的法治教育的途径,有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参与巡回审判的某市人大代表廖丽娟说道。
【人大代表及周围群众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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