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夏应运 于 2022-8-16 09:19 编辑
《道德经》新解之三十五(连载) 【原文】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译文】 道是永恒的,无所不有无所不在,不能以具体的名字称呼它。表示道的本原及其无所不在的物虽然小,但是天下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之臣服。与道相合的修炼者,若能体会、映合于它,身体将自动运化。阴阳相合,滋润身体的能量,就会由宇宙无穷远处映合到全身,四肢百骸并没有意识地寻找这种能量,但这种能量却会运化到所需之处,能量多少轻重程度自动分配。在最原始的映和于天道的自然的状态中渐渐产生有形的规律,这有形的规律可命名,命名了就是有,既然有了有,也就有了衡量的量,到了一定的量,就知道应该停止了,知道停止了,就不会产生灾难。比如道在天下的规律,最后就像大河与山谷一样,又汇合于江海之中。 【新解】 本节文章是《道德经》第三十二章。本章主要阐述了修道的重法门,修道者要运用道大无外,道小无内的朴的特性,与之共振,与之融合的状态。尽量让自己的身接收宇宙的信息能量。但是不能有贪心,贪心会有灾难,乃至走火入魔。 修道者要理解道的万物归一的性质,道从无名到化生出“有”,不能贪念于有,以至违背于道的自然规律。要做到弃“有”而得“无”,“无”会化生更多的“有”,这样更合于道,会收益更多。达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修道者方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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