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263|回复: 21

妻子打赏主播14万,丈夫起诉要求返还!法院这样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8-28 13: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8-28 13:15 编辑

妻子打赏主播14万,丈夫起诉要求返还!法院这样判!

mmexport912a94aae15b98db441ab17f9ef08b15_1658740757748_edit_17627093849681.jpg

       近年来,未成年人
“打赏”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实上,即使是成年人的“打赏”行为,仍有可能存在法律争议。近日,某地就发布一例妻子给主播打赏的案例妻子以夫妻共有财产给主播进行打赏,丈夫起诉要求返还……请看案例!
案件详情
       该案中,韩某在丈夫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电子消费平台购买甲公司运营的短视频平台虚拟货币“A币”,并通过在某短视频平台观看直播、购买虚拟礼物、打赏主播的方式消费“A币”。经核实,韩某用于打赏游戏主播管某的虚拟礼物共花费人民币141512.5元。
       事后,李某发现韩某的行为,将韩某、主播管某和平台运营商甲公司一并诉至法院,主张韩某与管某之间系赠与合同关系,韩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且非日常共同生活必要,该赠与行为无效。
        庭审中,双方就“打赏”的性质问题产生了分歧,李某认为“打赏”行为是赠与,但主播管某和平台方都认为,“打赏”应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并非韩某与被告管某之间的个人赠与行为,而是韩某在短视频平台的正常消费行为。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管某系游戏主播,韩某观看管某提供的游戏直播服务,韩某花费“A币”购买虚拟礼物打赏管某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精神利益,该打赏行为属于一种非强制性对价支付,因此韩某打赏管某的行为不属于赠与合同关系,而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李某主张韩某超出日常生活必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韩某的打赏行为具有长期、小额、高频的特点,是否超出日常生活必要不能累积评价,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除物质需求外,正当途径的娱乐活动追求的精神愉悦也属于日常生活的部分,在合理限度内精神需求消费产生的支出并未超出家事代理的范畴。故韩某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打赏,虽累积数额较大,但单次打赏行为并未超出正常日常生活消费范畴。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案释法
       关于网络直播打赏的法律定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赠与合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服务合同,二者最为主要的区别在于,该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对价”。
       从网络打赏的模式上看,“打赏”行为通常发生在主播表演服务时,用户购买虚拟礼物进行打赏,平台主播则通过直播表演等方式获取虚拟礼物,这是主播正当获取报酬的方式之一,此种合同的性质是区别于法律规定的无偿、单务的赠与合同性质。
       另外,作为网络平台,也为用户和主播在互动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网络服务。用户在使用虚拟币购买虚拟礼物进行打赏后,不仅观看了表演,还可获得平台所提供的个性化的体验,包括使用虚拟礼物时产生的特效体验、提升账户等级并享受等级特权等。用户实质上是通过消费获得精神文化产品,系属文化娱乐消费范畴。故用户打赏行为背后是其用财产购买了精神类的服务产品,属于典型服务合同的要件。
       在双方都已经履行完毕服务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后,要求退还赏金在实践中通常难以得到支持。当然,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法官还会综合考虑打赏人的年龄和行为能力,打赏的金额、频次,打赏是否附条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以及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再次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量力而行,切莫激情打赏、盲目消费,避免给家人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mmexport143a3022d76d43157412a05232e5d0ff_1642562540385.jpeg



u_1503150579_1958875033&fm_253&fmt_auto&app_138&f_JPEG_edit_16671190715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8 14: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帖!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8 14:47: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8 14:4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8 16:4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8 18:0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事,点赞雷局佳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8 22: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优秀作品,为你点赞。周末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9 05:4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9 09:3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虽是游戏,但是有偿消费,应设上限门槛,才符合理性消费的初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9 09:4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老师精彩分享,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2 03:17 , Processed in 0.03924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