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实行露天秸秆禁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监督举报、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彻底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露天焚烧秸秆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实行有奖举报(过火面积大于9平方米)。
二、奖励办法
举报火点经县蓝天办查证属实,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一个火点只接受一次举报)。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信息必须完整。举报人举报时须提供详细完整的被举报火点线索,包括火点具体位置、过火面积、焚烧嫌疑人、现场水印照片(时间、经伟度、定位)、视频录像等基本信息,便于工作人员及时灭火。对提供现场图像中已熄灭的火点,不予奖励。
2.现场核实必须迅速。接到举报电话后,县蓝天办会同乡镇(街道)立即赶赴现场对举报火点进行现场核实,如实填写举报核查表,并在一小时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第一时间举报人。
3.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举报电话
0736-5699110
本通告自2022年9月29日起实施。
临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来源:临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史小杰
一审:朱 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李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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