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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举报非法集资有重奖 ----摘录自《汉寿转播》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的规定,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汉寿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线索。 《奖励办法》根据被举报涉及非法集资行为的违法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标准分为:1.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情节较轻,经查实并经县处非办组织会商会审,可以不经刑事打击而提早化解的,在会商会审予以明确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2.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在决定立案侦查后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后续再根据涉案金额及社会影响程度,在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资犯罪判决生效后给予追加奖励。其中:涉案金额在0.5亿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追加奖励3000元;涉案金额在1亿元(不含)以上的,追加奖励8000元。 群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url=mailto:1.拨打电话0736-2853303(县处非办)、0736-2860110(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2.通过县政府网或县处非办邮箱hsxjrb@163.com举报;3.就近到公安部门、处非办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4.相关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渠道。]1.拨打电话0736-2853303(县处非办)、0736-2860110(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2.通过县政府网或县处非办邮箱hsxjrb@163.com举报;3.就近到公安部门、处非办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4.相关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渠道。[/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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