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津市的土膏业和鸦片烟
文:朱振炎
昔日的土膏业 土膏,是制作鸦片的原料,经过熬制便成鸦片。鸦片危害之大,流毒之深,妇孺皆知。
清末同治年间,鸦片已流入津市。先是达官贵人吸食,继而富商巨贾,以至贩夫走卒等, 都嗜吸成癖。由于吸食者众,经营土膏业务者亦与日俱增。 1926—1927年间,津市经营土膏业的商人,均向澧水上游产地桑植、永顺、大庸、慈利等县进货,来津市销售。 上游产地多属湘西地区,交通不便,土匪出没无常,时有抢劫之虑。 加以军阀割据,战争经常发生,往往货至中途,长期不能抵津。 因此, 风险很大, 但获利亦丰。当时,产地各县所需的布匹、食盐、百货、南货等商品, 则向津市市场购进。因而搞活了流通, 一度为津市市场带来了繁荣。
1923年津市土膏店(行)就有公大土膏行、庄德盛、和协盛、恒昌美、同庆生、复兴荣、玉昌永、协和、恒康等9家。其中因经营土膏致富者有禹惠堂、禹禹三、胡异三、金慕儒、曹菊舫、余树人等。
土膏业在城隍庙街设有同业公会,任务是:申请派兵护送土膏、交纳特税、分摊各种捐税、调整价格等。主持同业公会的主席是余树人,常委有金慕儒、 曹菊舫、禹禹三、庄季良等。
津市的鸦片烟馆 1926——1927年,津市鸦片烟馆林立,遍及大街小卷。据当时统计,烟馆多达51家,其中较大者如裴泗记,设有铺位40张,一次可供50余人横卧抽吸;较小者有佛香阁(澹津街)、杨合记(二圣庙)、周大记(新建坊)、樊德记(三元宫)等,夫妻二人在家陈设一铺或二铺的经营者,尚难统计。
烟馆无论大小,均无正式招牌, 一般仅在门口挂一纸糊灯笼,上书××记,以此为标志。有烟瘾者,一看便知。烟馆各自经营,不被社会正式承认,因此没有同业公会组织。
鸦片的制作和烟具
鸦片的制作, 均系手工操作,分南烟和公烟两种。南烟是指一般鸦片,公烟则是在南烟的基础上加以提炼而成。 土膏又有南土北土之分,凡桑植、永顺、大康生产的烟土称南土:湖北所属鹤峰、 恩施等地生产的称北土。其制作方法是:先将烟土浸泡煎煮,煮沸后,冷却过滤成卤水,再将卤水煎煮呈胶状,即为鸦片,一般称为“南烟”。在卤水煎煮一次后再过滤,反复一两次,去掉杂质,呈黄色,即称“公烟”,这种烟质纯、 有香味,价亦较贵。
吸食鸦片,没有烟具是不行的,烟具有烟盘、烟枪、烟签、烟灯、烟盒。
鸦片的毒害
鸦片确有药物功效,能起镇痛、安眠、麻醉作用,但贻害极大, 一旦上瘾染成恶习,吸食者会形销骨立,斫丧身体:有的弄得倾家荡产,最后沦为乞丐以终。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津市吸食鸦片者,遍及社会各阶层,如“松秀班”某些艺人、苦力轿夫、码头工人....鸦片一经染瘾, 很难戒掉,瘾发时,全身不遂,梯泪满面,状极狼狈,只有及时吸食鸦片,方可复原。由此可见鸦片之害耳。
国民党政府的禁烟
国民党政府亦知鸦片烟危害甚大,曾采取禁烟措施,由于屡禁不止,从未禁绝。何键主湘时,采用“寓禁于征”的办法,将土膏列为特税,作为军响来源之一。1923年津市还成立了“四路军总指挥部监护处”, 公开武装护送鸦片, 为贩运烟土者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经营者更有恃无恐, 从而流毒愈广 虽然后来津市成立了不少禁烟机构,还3次设立戒烟所,1次设立勒戒所,后来又设立禁烟督察处,并由警备司令部兼管禁烟, 还先后枪毙了傅三哥、陈顺變、马红等3名烟犯,但在当时贿赂公行、上下争利的条件下,收效甚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2年,党和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坚决禁种、禁运、禁吸,流毒社会几十年的鸦片方始根绝。
摘自政协湖南津市委员会编纂的《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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