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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州司马刘禹锡(69) 韩愈《顺宗实录》·卷三
永贞革新
卷三(起四月,尽五月) 夏四月乙巳,上御宣政殿册皇太子。册曰:“建储贰者,必归于冢嗣;固邦本者,允属于元良(1)。咨尔元子广陵王某,幼挺岐嶷(2),长标洵淑,佩《诗》《礼》之明训,宣忠孝之弘规。居惟保和,动必循道;识达刑政,器合温文。爱敬奉于君亲,仁德闻于士庶,神祇龟筮,罔不协从。是用命尔为皇太子。于戏!维我烈祖之有天下也,功格上帝,祚流无穷,光缵洪业,逮予十叶。虔恭寅畏(3),日慎一日。付尔以承祧之重,励尔以主鬯之勤。以贞万国之心,以扬三善之德。尔其尊师重傅,亲贤远佞,非礼勿践,非义勿行。对越天地之耿光,丕承祖宗之休烈,可不慎欤!”时上即位已久,而臣下未有亲奏对者。内外盛言王伾王叔文专行断决(4),日有异说。又属频雨,皆以为群小用事之应。至将册礼之夕,雨乃止。迨行事之时(5),天气清朗,有庆云见,识者以为天意所归。及睹皇太子仪表班行,既退,无不相贺,至有感泣者。 戊申,诏曰:“惟先王光有天下,必正我邦本,以立人极。建储贰以承宗祧,所以启迪大猷,安固洪业,斯前代之令典也。皇太子某,体仁秉哲,恭敬温文,德协元良,礼当上嗣。朕奉若丕训,宪章前式,惟承社稷之重,载考《春秋》之义,授之匕鬯(6),以奉粢盛,爰以令辰,俾膺茂典。今册礼云毕,感庆交怀,思与万方同其惠泽。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已后,至四月九日昧爽已前,天下应犯死罪者,特降从流,流已下递减一等。文武常参并州府县官子为父后者,赐勋两转。古之所以教太子,必茂选师傅,以翼辅之。法于训词,而行其典礼,左右前后,罔非正人,是以教谕而成德也。给事中陆质(7)、中书舍人崔枢,积学懿文,守经据古,夙夜讲习,庶协于中。并充皇太子侍读。天下孝子顺孙先旌表门闾者,委所管州县各加存恤(8)。” 庚戌,封皇太子长子宁等六人为郡王。 癸丑(9),赠吐蕃吊祭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史馆修撰张荐礼部尚书(10)。荐字孝举,代居深州之陆泽。祖文成,博学工文词(11),性好诙谐,七登文学科。荐聪明强记,历代史传,无不贯通,为太师颜真卿所称赏,遂知名。大历中,浙西观察表荐之(12),授左司御率府兵曹参军,兼史馆修撰(13)。贞元初,为太常博士。四年,回纥求和亲,使送咸安公主入回纥,以荐为判官,改授殿中侍御史,累迁谏议大夫。十一年册回纥可汗(14),荐以秘书少监持节为使。还久之,迁秘书监。二十年,吐蕃赞普死,以荐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持节吊赠。卒于赤岭东纥辟驿(15)。吐蕃传归其柩。前后三使异国,自始命至卒,常兼史职。在史馆二十年,着《宰辅传略》、《五服图记》、《寓居录》、《灵怪集》等(16)。 景寅,罢闽中万安监。先是,福建观察柳冕久不迁(17),欲立事迹(18),以求恩宠。乃奏云:“闽中,南朝放牧之地,畜羊马可使孳息。请置监。”许之。收境中畜产(19),令吏牧其中。羊大者不过十斤,马之良者,估不过数千(20)。不经时辄死,又敛。百姓苦之,远近以为笑。至是观察阎济美奏罢之。 丁卯,命焚容州所进毒药可杀人者(21)。 五月己巳,以杭州刺史韩皋为尚书右丞(22)。 辛未,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检校右仆射,兼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叔文欲专兵柄,藉希朝年老旧将,故用为将帅,使主其名(23),而寻以其党韩泰为行军司马专其事。 甲戌,以度支郎中韩泰守兵部郎中兼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都栅行营兵马节度行军司马,赐紫。 乙亥,追改为检校兵部郎中,职如故。 甲申,以万年令房启为容州刺史(24),兼御史中丞。初,启善于叔文之党,因相推致,遂获宠于叔文,求进用。叔文以为容管经略使,使行,约至荆南授之(25)。云:“脱不得荆南,即与湖南。”故启宿留于江陵,久之方行。至湖南。又久之,而叔文与执谊争权,数有异同,故不果。寻闻皇太子监国。启惶骇,奔驰而往。是日,以郴州员外司马郑余庆为尚书左丞。 乙酉,以尚书右丞韩皋为鄂岳观察使(26)。初,皋自以前辈旧人,累更重任,颇以简倨自高,嫉叔文之党。谓人曰:“吾不能事新贵人。”皋从弟晔幸于叔文,以告,叔文故出之。 辛卯,以王叔文为户部侍郎,职如故,赐紫。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宦者俱文珍等恶其专权,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日时至此商量公事(27),若不得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王伾曰:“诺。”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28),去学士名。又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衫笏赐登,而叔文为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29),由此始惧(30)。 以衢州别驾令狐峘为秘书少监。峘,国子祭酒德棻玄孙,进士登第。司徒杨绾未达时,遇之以为贤。为礼部修史,引峘入史馆,自华原尉拜拾遗,累迁起居舍人。大历八年,刘晏为吏部尚书,奏峘为刑部员外,判南曹。累迁至礼部侍郎。峘之判南曹,晏为尚书,杨炎为侍郎。峘得晏之举(31),分阙必择其善者与晏,而以恶者与炎,炎固已不平(32)。至峘为礼部,而炎为相。有杜封者,故相鸿渐之子,求补弘文生。炎尝出杜氏门下(33),托峘以封。峘谓使者曰:“相公欲封成其名,乞署封名下一字,峘因得以记焉。”炎不意峘卖之,署名属峘。峘明日疏言:宰相炎迫臣以威,臣从之则负陛下,不从即炎当害臣(34)。德宗以问炎,炎具道所以,德宗怒曰:“此奸人,不可奈。”欲杖而流之(35)。炎救解,乃黜为衡州别驾。贞元初,李泌为相,以左庶子史馆修撰征,至则与同职孔述睿争竞细碎,数侵述睿。述睿长告以让(36),不欲争。泌卒,窦参为相(37),恶其为人,贬吉州别驾,改吉州刺史。齐映除江西观察,过吉州,峘自以前辈,怀怏怏(38),不以刺史礼见。入谒,从容步进,不袜首属戎器(39),映以为恨。去至府,奏峘举前刺史过失鞫不得真(40),无政事,不宜临郡,贬衢州别驾。上即位,以秘书少监征,未至卒。峘在史馆,修《玄宗实录》一百卷(41),撰《代宗实录》三十卷。虽颇勤苦,然多遗漏,不称良史。初,德宗将厚奉元陵事,峘时为中书舍人兼史职,奏疏谏,请薄其葬。有答诏优奖(42)。元和三年,以修实录功追赠工部尚书。 是月,以襄州为襄府,徙临汉县于古城,曰邓城县。
【注释】 (1)储贰(chǔ èr):意思是储副,太子。出自晋·葛洪《抱朴子·释滞》:“昔子晋舍视膳之役,弃储贰之重,而灵王不责之以不孝。”冢嗣(zhǒng sì):指嫡长子,出自《国语·晋语三》:"十四年,君之冢嗣其替乎?" 韦昭 注:"冢嗣,太子也。"元良:大善至德。指大贤之士。 (2)岐嶷(qí nì,又作qí yí),形容幼年聪慧。《诗·大雅·生民》:“诞实匍匐,克岐克嶷。” 朱熹 集传:“岐嶷,峻茂之状。”“岐”,文本作“歧”。 (3)虔恭:诚敬。《汉书·叙传下》:“ 秺侯 狄 孥,虔恭忠信。”寅畏:敬畏;恭敬戒惧“寅”,文本作“夤”。 (4)“断决”,文本作“决断”。 (5)“迨”,祝本、魏本作“逮”。 (6)匕鬯(bǐ chàng):《易·震》:“震惊百里,不丧匕鬯。”王弼注:“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奉宗庙之盛也。”后因代指宗庙祭祀;或泛指饮食用具。 (7)陆质(?-806)字伯冲,原名陆淳后改名质(避宪宗讳)。吴郡(郡治今江苏吴县)人,唐经学家。“质”,祝本作“贽”,误。 (8)“恤”,文本作“恤”。 (9)“癸丑”,原本及诸本并作“癸酉”。魏本、廖本注曰:“当作‘丑’。”今按:《旧唐书.顺宗纪》四月癸丑:“赠入吐蕃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张荐礼部尚书。”据改。 (10)张荐(744-804年),字孝举,深州陆泽县人。贞元二十年,吐蕃赞普去世,又任命张荐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充任入吐蕃吊祭使。吕温为副使。张荐进入吐蕃界两千多里,到达赤岭东时得病,在纥壁驿去世,吐蕃送还了他的灵柩。 (11)祖文成:即鷟(zhuó)(曰660—740)字文成,号浮休子,深州陆泽县 (今河北省深州市)人。唐朝大臣、小说家。“词”,文本作“辞”。 (12)“浙西”,原本及诸本并作“江东”。朱熹云:“‘江’,或作‘浙’。”文本、魏本“江”并作“浙”。今按:两唐书《张荐传》载表荐张荐者,并作“浙西观察使李涵”。则此处“江东”,当作“浙西”。 (13)魏本无“兼”字。 (14)“回纥可汗”,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子”。《新唐书.回鹘传》:“(永贞)十一年,可汗死,无子,国人立其相骨咄禄为可汗,以使者来。诏秘书监张荐持节爱滕里逻羽录没蜜施合胡禄毗伽怀信可汗。”今按:怀信可汗乃奉诚可汗相,而非其子。此处作“册回纥子”,疑误。查《册府元龟》卷六六二“奉使部”载张荐三使异国事。自贞元“四年”至“吐蕃传归其柩”止,文字并同于《实录》,当出自《实录》者。而其中“回纥子”作“回纥可汗”。则知《实录》原文当作“回纥可汗”,宋初馆阁所藏原本尚不误。 (15)“纥辟驿”,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辟”。朱熹云:“‘辟’字恐误。”魏本注:“孙曰:荐涉蕃界二十余里,至赤岭东被病,返于回纥壁驿,年六十一。”陈景云《点勘》:“按旧史,张荐使吐蕃,至赤岭东被病,殁于纥壁驿,吐蕃传其柩以归,此回纥辟乃传写之误。”今按:孙注、《点勘》,均引《旧唐书.张荐传》。“二十”今本旧传作“二千”。回纥辟:旧传作“纥壁驿”。《册府元龟》卷六六三记张荐使吐蕃事,作“纥辟驿”。是“回纥辟”当为“纥辟驿”之误。 (16)“辅”,文本作“相”。“居”,文本作“言”。 (17)柳冕(约730—804):字敬叔,蒲州河东人。世为史官,父子并居集贤院。德宗初,召为太常博士。德宗既亲郊庙,慎祀事,动稽典礼。冕举礼以对,本末详明,帝嘉异。久之,以论议劲切,出为婺州刺史。贞元中,官御史中丞,福建观察使。自以久疏斥,又性躁狷,不能无恨,上表乞代,且申明朝觐之意。代还,卒。主张文以载道,以道为重。为韩柳古文运动先驱之一。 (18)朱熹云:“‘立’,或作‘以’。” (19)朱熹云:“‘收’,或作‘牧’。”文本“收”作“牧”。祝本、魏本注曰:“洪曰:‘收’字,今本误作‘牧’。” (20)“估”,原本作“佑”。祝、文、魏本并作“估”,是。据改。估:直也。 (21)朱熹云:“‘可’,或作‘所’。”文本“可”作“所”。 (22)“右”原本及诸本并作“左”。朱熹云:“‘左’,或作‘右’。”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两唐书本传、《册府元龟》卷七七七均作“右丞”。观下文郑余庆授左丞,则皋当为右丞。据改。下文同。 (23)朱熹云:“‘主’,或作‘在’。” (24)房启( 757-815 ),字开士,河南(今河南偃师)人,房琯之孙,柳宗元父执。贞元末以附于王叔文,任容管经略使,元和八年改桂管观察使,封清河郡公,七月贬太仆少卿,未至,再贬虔州长史,元和十年卒。 (25)“至”,文本作“之”。今按:此句文义不明。《新唐书》本传:“阴许以荆南帅节。”是后文有房启迟留荆南之事。 (26)“使”上,原本及诸本并有“武昌军节使”五字。今按:《新唐书.方镇表》元和元年:“罢奉义军节度使,升鄂岳观察使为武昌军节度使,增领安黄二州。”是“武昌军节度使”之名,始得于元和元年。方顺宗时,尚无其名,《实录》误。据《旧唐书.顺宗纪》,韩皋外放之职衔,为“鄂岳沔蔪都团练观察使”。《旧唐书》本传作“鄂州刺史,岳鄂蔪沔等州观察使”。《册府元龟》卷九四三同。且“节度使”一名,已囊括支度、营田、观察等使职衔在内。如《实录》原文作“武昌军节度使”,则其上不应有“鄂岳观察”字样。是此处“武昌军节使”五字当为衍文。今删。 (27)“商”,文本作“啇”。 (28)“乃”,文本注云:“一作‘仍’。”“一入”,文本作“至”。 (29)“为”字,原本及诸本均作“不沾”。朱熹云:“今按,此数句重复不可读。疑因后来修改,已增新字,而不去旧文。”今按:《册府元龟》卷四八○载王叔文事,其文字与《实录》略同:“初,叔文欲依前带翰林学士,内官俱文珍等恶其专擅,削去翰林之职。叔文见制书,大惊,谓人曰:‘叔文须时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带此院职事,即无因而至矣。’其党散骑常侍王伾即疏请,不从,再疏,乃许三五日一入翰林,竟去学士之名。与归登同日赐紫,内出象笏赐登,而叔文为文珍等所恶,独不得赐,繇此始惧。”持此与《实录》对勘,“不沾”二字作“为”,即语意通畅,此当为韩氏原文。 (30)房启( 757-815 ),字开士,河南(今河南偃师)人,房琯之孙,柳宗元父执。善清言,以荫补凤翔参军事,转同州澄城丞,建中元年入岭南黜陟使卫晏幕,后为昭应主簿。贞元初随裴胄在湖南观察使、江西观察使幕府,入为虞部员外郎,迁万年令。贞元末以附于王叔文,任容管经略使,元和八年改桂管观察使,封清河郡公,七月贬太仆少卿,未至,再贬虔州长史,元和十年卒。 (31)“得”,魏本作“德”。今按:《旧传》作“峘荷晏之举。”《新传》作“峘内德举”。方成珪《笺正》:“王惺斋云:‘得’当作‘德’,诸本并误。” (32)文本无“已”字。 (33)“杜”,文本讹作“仕”。 (34)朱熹云:“‘即’,或作‘则’。”文本“即”作“则”。 (35)“杖”,文本讹作“杜”。 (36)文本无“述睿”二字。注云:“一本不重述睿字。”长告,朱熹云:“‘告’,或作‘者’。长告,谓长假也。” (37)“参”,祝、文、魏本并作“参”。 (38)怏怏:祝本讹作“映怏”。 (39)“袜”,朱熹云:“或无‘袜’字,又或作‘秣’,非是。”祝、文、魏本并无“袜”字。今按:“袜首”,即“抹头”,亦作“抹额”。“袜”、“抹”字通。 (40)“鞫”,魏本作“鞠”。 (41)“修”,文本作“脩”。 (42)“答”,祝、文、魏本并作“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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