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开展8·15 “全国生态日” 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教育 8月15日,石门县集中销毁暨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壶瓶山镇举行。 活动中对近年来收缴查获的各类鱼竿、禁用网具、电鱼器、捕兽夹等涉案工具公开向现场群众展示,并进行集中销毁。现场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并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动员大家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猎捕、伤害、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同时,有效震慑了猎杀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彰显全县上下全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打击决心。 石门县人民法院、石门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设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联络站”,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线索共享,聚力纠纷源头治理,携手擦亮石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名片。 副县长万勇平,县级领导瞿言东、王海龙、覃事用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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