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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工商卷)》连载(十)
第二章 商业组织
第二节 从商帮到同业公会 一、商帮的形成 津市由渔村到商埠,在不同时期来自各地的工商移民,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自发组成的区域性商人群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商帮。在津市,商帮形成最完备的时期是在晚清,在数十个商行里,各家会馆均有属于自己的行业。以五大会馆为例:江西人以经营桐油业、布业、药业、南货业、金银业等为主;江南人以经营盐业、绸布、香烟、旅筵等为主;广东人以经营百货、海味等为主;山陕人以经营当铺、钱庄、估衣、皮货等为主;福建人以经营藤器、茶叶等为主。虽各行业明晰得不是那么细微,但各帮均能遵从行事,毕竟这种分工不是一朝一夕而形成的,职业操守加以商业道德无不浸透着仁义礼智信的儒家传统观念。商帮除以省籍划分外,另还有以府、县或个别特殊行业为界而组成的商帮。最为典型的是江西樟树药帮,自明末清初,“聂隆盛”来津市五通庙河街设号后,来自江西清江的药业商人便接踵而至来到津市,是为津市商业“百年老字号”铺店之首。其药帮规章尤为严苛,现将津市药帮规章全文展示如下: 津市药业规章 1.新开药店必须先向同帮会缴纳牌费,方得开业。 2.不论独资或合资,投资人一定要是临丰籍人(清江、丰城)包括管事、业务、账房、店伙、学徒。(伙房、打杂可选择) 3.新来的帮工必须向“崇义堂”缴纳入会金(俗称上会)方得进店,学徒出师亦须照章履行入会手续。 4.帮工进店必须一年终局,不得半途无故离店,店主也不得任意辞退帮工。 5.学徒期为三年,期满,视其才能分配适当工作。 6.帮工在店宜尽心竭力,循规蹈矩,不得在外以本店名义挪扯钱物或偷盗行为。如违反上述规定者,轻则开除,重则送“崇义堂”伙计会共同论处,当众焚毁其被帐、衣箱等个人生活用品,并通报同行业,永不录用。 7.各药店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初六日“讲生意”。店主即用红纸张贴被留用人员名单、工作项目和年薪,并注明“有名者请赐红圈一个,无名者另请高就”。 这种囿于小圈子内的工商行业还有一些,如津市的制秤业,据史料记载,清初,江西人来津市大码头开设升泰隆秤铺,以生产钩秤、盘秤、骨戥秤等为主。秤铺是为商业服务的,傍商业繁盛,津市秤铺随之增多,但始终没有跳出江西人的圈子,由于他们都来自江西吉安泰和,故在他们的铺号中都有一个“泰”字,民国时期津市秤铺有新泰隆、曾泰隆、李泰隆等11户,生产木杆秤,年产4000杆左右,产品远销四川、云南、广西、河南等地。他们不收外徒,木秤制作工序多种,每道工序极为精细,外人难以涉足。 再一个是津市的金银业,起步于清光绪年间,从业人员均来自江西丰城、高安两县,帮口同心同德,互相支持,保持相当的利润。各家雇佣工人仅限于同乡,帮规不允许雇佣非江西籍员工,以维系既得利益。金银业俗称金号银楼,大都前店后厂,分布于观音桥与新建坊一段的繁华闹市,其金银制品的花色品种多达百余种,光银器年产量就达三四十万件。产品不仅畅销九澧流域及鄂西鹤峰、来凤、石首、松滋、公安等地,而且还与长沙、湘潭的金银号有往来。抗战时期,还有行商贩运至四川、重庆等地。金银业在商业同业公会里面很有发言权,这反映出市场的需求量大,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的富庶。 “宝庆佬”是津市人对宝庆府三邑,即新化、安化、宝庆三地人的俗称,他们除有船帮外,还有显赫一时的商帮,津市的油榨业几乎就是“宝庆佬”的天下。人数与其他商帮相比不多,以禹姓居多。老一辈的代表人物有禹惠堂,集当铺、油行、榨业、房地产于一身,一度位居津市富商榜首,但为人低调,乐善好施。民国初年,过境军队频繁,每次商会捐资,禹惠堂总是背大头,为保一方平安不遗余力。后来有禹禹三,这位毕业于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堂(武汉大学前身),有儒商之称的大中油号老板更是受人尊崇。1950年10月,由他执笔向新政权进言的《津市各界代表意见书》,更是展示出了一个旧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怀以及远见卓识。 商帮为津市的商业繁荣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随着长江口岸的开放和大量工业品的入境,一种新型的商业组织出现,逐一取代商帮,这就是同业公会。 二、同业公会 1927 年,国民政府出台《工商同业公会规则》,津市商会根据其精神,相继建立了26个商业、11个手工业同业公会。这种打破地域、籍贯界限,以同种行业组成的商业组织,无疑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帮会的行规体现了限制市场竞争的垄断原则,是小农经济的产物。而同业公会的行业规则更多地表达了自由竞争的精神,并能满足现代经济运行的行业需求。同业公会的宗旨,就是要将早已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旧有行规进行更新换代,如:扩大生产,放开市场,新开店铺、商号不再受到限制,除同业不得私挖员工外,对学徒的招收办法及数量等不再有限制性规定,处罚必须上报商会公断后进行仲裁。下面仅以津市柴行业为例: 津市柴行业同业公会规章 第一条 本行营业以领有正式牙帖为原则,除肩挑担可以单独营业外,任何人不准以经纪及搭行名义营业致紊行规。 第二条 外埠所来柴船以任客投行为为主,如不得已时下河接船,总要取其外客同意,不得以行代客完关,一面挟制外客勒客贱售,一面摆抗同行,不能另投致碍行户名誉。 第三条 各路进口柴船必须投行随时发售,如未经投行或先以投行,因有其他事故再转出行,而未投他行私自营业出售者,一经同行查出,公同处以正佣加一倍之罚金。 第四条 本会会员如有查出违反本规章,擅自出售之货得酌提奖金,准以六成提作本同业公会用,以四成提作该会员之奖金以示鼓励。 第五条 遇有就近无棚小划子装载木柴自行营售时,得由本会会员投请本会斟酌情形处理。 第六条 凡欲新营本业者需商得本会同意领取牙帖,并有本会会员二人之介绍加入本会会员,缴纳会金登记费。 第七条 本规章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第八条 本业规章经呈请县政府县党部备案后施行。 1936年10月 津市最早的同业公会是衣皮业和油榨业,分别成立于1926年和1927年。1929年《工商业公会法》公布实施,津市同业公会即一哄而起。迨至1944年,津市计有同业公会47个(含手工业)。津市药业顺应潮流于1936年成立了同业公会。各个同业公会均制定有本同业公会的章程及规章制度。由于津市药业的特殊性,仍然沿袭着旧有的樟树药帮帮规。 1940 年,沙、宜相继沦陷,长江断航,淮、川盐运进不来,津市一度出现盐荒。津市盐业同业公会发起,组成“九华公”盐号,前往湖北三斗坪采购食盐,因未给当地盐局贿赂,不仅粒盐未得,反而所派人员挨打返回。同业公会即向津市盐务局报告,并以津市盐务局与同业公会名义,联络澧县县长,请来常德行署专员及省盐务局共同来津视察盐荒,并在《湖北日报》刊登鄂西盐局违法行径。此事惊动重庆民国政府,令湘鄂两省盐务局商讨解决办法,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极大地缓解了津市盐荒困境。 1946年,难民大返乡,导致津市经济急剧衰退,此时,省财政厅又要加收油料附加税,引发榨油业的极大不满,随即同业公会向津市商会申述,商会上报县府,同业公会还同商会一道赴省财政厅据理力争,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当代表们乘船返津时,榨油业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喜悦之情,难于言表。 同业公会设有理事长、理事、监事等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即使没有,也会选择某个客气一点的酒家和茶楼作为临时会场。如津市盐业每月初一、十五的例会,选择在企园酒家的雅厅举行,边吃边议,席散会散。商人常会利用这种机会联络感情。但那些小的行业就不一样了,一切删繁就简,河街僻静的茶馆是他们最好的选择,边喝茶边议事,到了饭点,就近找家小馆,炖两小钵,打壶谷酒,饭钱“AA”制,那时他们用了码头上的一句行话,叫“抬岩头”。 津市绸布同业公会自打成立的那一年起,就一直设在益泰布庄的二楼办公。这是一栋青砖木架的中式建筑,装了三层玻璃,看去疑似三层。这样显得商铺高大气派,门面如脸面,从观音桥到新建坊的商号大抵都是这种做派。与其他商铺不同的是,益泰的外墙没作一点粉刷,清一色的青砖白缝,也没嵌石库门,这在左邻右舍全是洋楼洋房中显得引人瞩目。布庄位处正街和新码头的十字交叉路口,西、北两面临街,透过二楼的窗户便能观到两边的人流。这里离客运码头近,上岸旅客由此入市,热闹人杂,故警察局特地在此设立岗亭。 1950年8月,津市工商联筹委会成立,分属商业的32个同业公会随即转入,在筹委会领导下从事各项工作。1956年对私改造结束,同业公会随之解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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