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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清婚恋中的法律关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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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09: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典"清婚恋中的法律关系!

(二)

   无论是处在热恋期的情侣,还是结婚多年的夫妻,无论是同在屋檐下,还是相隔两地,亲密关系中的两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发生矛盾……面对分手、离婚这样的人生课题,有的人选择体面离场,有的人选择辱骂泄愤,看似“鸡毛蒜皮”剪不断理还乱的人间情事,牵扯着数不清的民事法律关系。如何理智地处理婚恋问题成了“技术活”。为此,笔者精心筛选了四起与恋爱婚姻相关的典型案例,结合民法典进行释法说理,以期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作用,帮助亲密关系里的恋人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守护甜蜜的爱情,拥有幸福的归宿。

  老人墓碑刻上女友名 ,分手后拒绝“除名”侵权 :

  李明与女友王红于2007年相识相恋,此后两人保持同居关系十余年,但一直未领证结婚。李明外公外婆去世后,家人商量为老人立碑,当地有将子孙名字刻在墓碑上以表孝心与怀念的习俗。在征得女友王红的同意后,李明以王红为外孙媳妇的名义将王红的名字刻在了墓碑上。
  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且王红要求李明从墓碑上清除自己的名字,两人遂对簿公堂。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李明也在协议中承诺会从墓碑上抹去王红的名字。然而,调解结案后,李明多次拒绝或拖延除名,王红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认为,双方前涉纠纷在法院组织下已达成调解协议,李明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墓碑除名”义务,侵犯了王红的姓名权,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应当强制执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多次劝导下,李明用凿子将王红的名字从墓碑上彻底清除,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以案讲法典】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人格尊严的重要体现。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自主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和非法使用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本案中,王红同意将其名字以“外孙媳妇”的名义刻在李明外公外婆的墓碑上,是其行使姓名权权能的体现,两人分手后达成调解协议,李明却拒绝履行“墓碑除名”义务,系持续性侵害王红的姓名权。王红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保障民事主体人格权益,不仅体现在案件审判中,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未及时履行的,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强制执行力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本案中,法院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加强对民事主体姓名权等人格权益的保护,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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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0:2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自主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和非法使用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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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9 10: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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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0:4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陈版主佳帖,以案释法,学法知法守法,分享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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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2:44: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版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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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9 13: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李帮进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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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9 13: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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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9: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陈版主佳帖,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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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21:3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事,为陈版主佳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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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0 05: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精品佳作!欣赏点赞!顺祝老师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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