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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有标准 请勿盲目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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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0:0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高英明 于 2023-11-9 19:59 编辑

      【办案札记】
      
         新闻侵权有标准   请勿盲目打官司

       某年常德涨大水,沅江洪峰达特急防汛水位。鼎城区牛鼻滩芦苇场职工安某云和安某请渔业队渔民张吉妹划小船去江心洲上看看他家是否安全,并返回将孩子们接到大堤上。面对风高浪急黑夜,张吉妹不想去。经他人劝说做件好事,张吉妹才义务出船。但在返回途中,由于水位高、风浪大,不幸翻船,船上4个孩子两个失踪、一个死亡、一个获救。
       事后,安某云、安某某向鼎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张吉妹赔偿18万元。法院认为张吉妹在危急时刻应他人要求出船救人,并无过错,不负赔偿责任,但补偿原告经济损失8100元。常德日报政法记者贵仁群对此案进行了采访,写出了多篇报道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燎望》、《当代政法报》发表,《好心人泪洒被告席》一文在常德日报发表后,引起读者广泛热议,绝大多数人认为,张吉妹是热心助人,不应当被告,不应赔偿。还有的读者认为,原告安某云、安某某将好心人状上法庭不应该。
         痛失爱子的安某云、安某某感受到一些舆论的压力,于是一纸诉状,将记者贵仁群和常德日报社告上了鼎城区法院。
      时任鼎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的我承办此案。
        作为地方党报的《常德日报》,是办报以来第一次当被告,对此案的诉讼极为重视,除了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以外,时任报社社长王承英亲自出庭应诉,还安排除值班的编辑记者悉数旁听庭审。
        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等庭审程序,我院认为,由贵仁群记者采写的、发表在《常德日报》上的《好心人泪洒被告席》一文,其主要内容属实,文章中虽然带有推崇、褒奖张吉妹善举的倾向性的观点,但针对原告并无侮辱人格和诽谤的内容,不会造成社会对原告的人格评价的降低。所以不构成新闻侵权,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常德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常德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结案后,我感悟到,社会上有些人,对待新闻报道,尤其是对舆论监督,动辄以新闻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此种行为不可取,它滥用了诉权,浪费了诉讼资源。于是,有感而发,写就了《新闻侵权有标准 请莫盲目打官司》,在《常德日报》显着位置发表。文章从民法理论角度,阐述新闻侵权4个要件,奉劝公民要慎用诉权。同时,向社会表明法官的态度,一方面依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一方面要为正常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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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0:42: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高老师普法佳帖,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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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0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大法官,每篇文章质量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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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0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英明。搞法律,高大法官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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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1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高庭长佳帖,以案释法,为法律专家以案说法点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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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1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佳作,欣赏学习,谢谢分享,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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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庭长。搞法律,高大法官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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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26: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欣赏,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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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1:4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高老师法制佳帖,受益匪浅。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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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12:2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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