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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身份诈骗"男友"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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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0: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3-11-10 10:06 编辑


虚构身份诈骗

"男友"百余万元

   为“爱”转账,却发现所谓的网络女友原来是诈骗犯。近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施某退赔被害人郭某经济损失1086653元。

      2021年6月至今年2月期间,施某以虚构自己为“黎某”的女子身份与郭某在微信上以男女朋友关系进行交往。交往期间,施某以黎某身份编造家人生病住院、弟弟与他人打架受伤等情况需要钱为由,前后骗取郭某共计1086653元。施某骗取郭某的所得款项均用于网络赌博。后经民警电话通知后,施某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以案释法 : 本人认为,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108665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被告人施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施某多次对郭某实施诈骗,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在量刑时酌情从严考虑。据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施某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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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0:31: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108665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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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1:1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案释法,为版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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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0 11:1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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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0 14: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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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1 06: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的案例精品佳作!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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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1 08: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帖学法。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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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1 09: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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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1 09: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杨惠凡老师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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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2 06: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以案说法精品佳作!为你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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