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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农谈农村改革》之三
学习劳动形态理论,指导农村改革实践
刘服农
农村经营管理干部,是指导农村改革的专业队伍和重要力量。为了培训农村改革骨干,完善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制度,湖南省政府农村办,于1980年9月,在长沙农校举办全省市县两级经管骨干培训班,共100多人参加,为期3个月。常德地农办领导派我带领全区各县市经管科10名农经工作骨干参加,要我担任组长。 这期培训班的学习内容是人民公社的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管理、物资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基础知识,即人们常说的“四大管理+收益分配”。这些专业知识是经管干部的看家本领,所以我们学习特别卖力,结业考试中都考出了优异成绩。 我感到最大的收获是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会计基础知识,使我初步学会了算账、记账、经济核算,有了经济头脑;二是学习“劳动形态”理论,为我解放思想,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大胆推行大包干责任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所谓“劳动形态”是指人的劳动表现形态有三种:即潜在形态、流动形态、凝结形态。潜在形态是指潜伏于人体内部的劳动能力和知识本领,如体力劳动者的体力大小和脑力劳动者的学历、技术职称等;流动形态是指人在劳动过程中,将其能力、知识、本领发挥出来的程度和力度;凝结形态是指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和物质成果。 这三种劳动形态是人民公社劳动计酬(记工分)形式的理论依据。人民公社不外乎三种计酬形式:一是按时记工。即对每个劳动力评定出劳动底分后,按出工时间计算工分,这是以劳动潜在形态为依据的计酬形式,如男全劳力每天记10分、女全劳力每天记6分、7分。这种计酬形式,操作简便,但有同工不同酬的弊端,容易产生“混时间,磨洋工”,出工不出力的消极现象。二是定额记工,即按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工分,这是以劳动流动形态为依据的计酬形式,如插一亩秧,不分男女老少、底分高低都记20分。这种计酬形式解决了同工不同酬的弊端,但容易产生只追求完成数量不讲工夫质量的现象,而且操作十分复杂,基层干部难以适用,这种计酬形式难以落实。三是联产计酬,即按产品产量或经济收入多少计算工分,如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这是以劳动凝结形态为依据的计酬形式,它从根本上解决了前两种计酬形式的弊端,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而且操作十分简单,大大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促使劳动者以创造更多的劳动成果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在极左思想影响下,认为联产计酬是搞“物质剌激”,分田单干(意思为私有制),与集体经济背道而驰,重走资本主义道路,被封为“禁区”,坚决禁止。谁搞就会受到批评乃至纪律处分。 这期培训班后期,正是全省对农业生产责任制争论最激烈的时期,普遍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认为,联产计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就是分田单干,搞私有制,走资本主义道路;只有搞集体劳动,评工记分、定额记工才叫集体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另一种观点(主要是广大社员和基层干部)认为,只有实行联产计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才能克服平均主义,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解放生产力,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 为了分清是非,统一认识,为省委指导农村改革提供决策依据,省农村办组织全体学员,分成10多个调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市进行为期半个多月的调查研究。 我们常德调查组由我担任组长,到望城县黄金公社进行调研。这个公社自1978年贯彻中央“两个农业文件”以来,逐步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其中有十来个生产队偷偷搞了包产到户。我们在调查中,不戴任何“框框”,消除思想顾虑,坚持实事求是,求证调查结果。大量事实证明,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在没有社队干部指导的情况下,社员自主经营,积极性最高,增产幅度最大,经济效益最好,各项工作主动,深受社员拥护。在回校后的汇报大会上,多数的调查组都根据省委“75”文件精神,说评工记分好,定额记工好。我代表常德调查组汇报,以大量铁的事实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强烈呼声,为包产到户大唱赞歌。当时在场听取汇报的两位省农办领导很不高兴,认为我们同省委“75号文件”唱对台戏“,非常担心我的汇报在全省造成不良影响。但绝大多数学员内心里对我们的汇报,独特的见解感到高兴、惊呀,报以热烈掌声。会后有永州、岳阳、长沙的好几位学员在食堂吃饭时对我说:“你的胆子真大,当着省农办领导面前敢于为包产到户唱贊歌,反映农民的呼声,真了不起!”。 我由于掌握了劳动形态理论这一锐利武器,思想获得解放,认识到联产计酬形式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形式,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从而在以后20年的农村改革中,我敢于冲破“左”的束缚,坚定不移地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尤其是敢于推行包干到户责任制,成为常德农村改革的得力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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