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节
二、实行企业和行业民主改革
津市解放初期,中共津市市委、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接管工作中,确定对各官僚资本的工商企业采取和对待国民党政权机关不同的办法,即不是打碎它们的机构,而是先按照原来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系统,保持原职、原薪、原制度,由市军管会把它们完整地接收下来,实行监督生产,然后逐步地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使接管工作做到了快,又防止了乱,基本上没有发生生产停顿和设备破坏的现象。 1950年5月,中共津市市委决定在工商企业和建筑、码头、车轿各行业进行民主改革,由市总工会具体组织实施。在民主改革中,市总工会深入各企业各行业,放手发动和依靠工人群众,揭露和控诉存在于企业和行业中的封建工头把头制、行业公会等各种压迫工人的剥削制度,召开诉苦会、斗争大会,控诉工头、把头们剥削压榨工人的罪行,斗争封建把头,彻底取缔旧的行业公会,清除隐藏在企业和行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组织成立各行业工会57个,吸收会员5164人,把一批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工人和职员提拔到生产管理的领导岗位;建立职工代表会议,吸收工人参加企业管理,实现企业和行业管理民主化;维护工人利益,组织劳资双方签订集体合同,防止资方任意解雇工人职员,使工人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人。通过运动在工人群众中进行自我教育,消除封建行帮和地域观念所造成的隔阂和矛盾,加强工人的团结,建立起新型的生产关系。 1953年2月,中共津市市委决定开展民船业民主改革,通过访贫问苦,开展诉苦运动,控诉水上封建把头欺压船民的罪行,召开水上人民斗争公审封建把头大会,逮捕作恶多端的6名封建把头。举办积极分子培训班,建立工会,把骨干充实到工会组织中,成立船民协会,实行民船业的民主管理。其时津市港定籍船只1004艘6152吨,从业人员2048人,代定外港船只1377艘,外籍船只1019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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