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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知青岁月——执法断案初体验
李庆丰
1975年8月19日,我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来到了锦县班吉塔公社棉花地大队插队落户。曾先后担任过大队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青年点点长、小学民办教师。
历经三年多的锻炼,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份,我去公社参加篮球队集训,准备参加县里的比赛。当时集训队吃住都在公社,期间遇到了公社公安特派员姚作舟老师。
晚饭后我经常与姚老师聊天。几天后姚老师找到我问:“小伙子,愿意做公安工作么?”没等我回答,他开始向我介绍了公安工作的性质与任务等。我当时也未多想,就回答道:“我愿意!可怎么来呢?!”姚老师说,其他的不用你管,手续我来负责,等你去县里比赛回来就来公社报到。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社给姚老师做助手,开始接受刑侦、治安方面的法律专业训练。经过一年的系统学习,我初步学会如何制作询问和讯问笔录、档案卷宗的整理装订、以及侦办案件的简单技能与要领。
在公社工作的这段时间,我有幸骑着一辆小金鹿牌自行车走遍了隶属公社的18个生产大队、81个生产小队,至今对每个村的村名仍能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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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的夏季,发生了一件令我终身难忘的事情。
这一天正好是集日,上午十点左右,我在办公室值班。忽然两个农村妇女互相撕扯着来到了公社院里,一边走一边争吵。我赶紧跑出办公室,将两人分开并责令她们进入办公室分开坐好。
经询问得知:两个妇女一个是买鸡蛋的,另外一个是卖鸡蛋的,因为5元钱发生了争执。卖鸡蛋的说买鸡蛋的少给了5元钱,买鸡蛋的说卖鸡蛋的少找了5元钱。我听了当事人的述说后,感到很为难,我还没有过独立办案的经历,姚老师又没在公社,怎么办呢?
我想了一会儿,忽然萌生一计。于是,我找来了另外两个工作人员帮忙。我请他们两位每人负责一个妇女,分开作好询问笔录,其中对卖鸡蛋的妇女要问清楚今天赶集带来了多少斤鸡蛋?一斤卖多少钱?还剩多少斤鸡蛋?另外还要问清楚除了卖鸡蛋的收入外,自己带了多少钱?买过什么东西么?花了多少钱?买的东西在哪?对那位买鸡蛋的妇女要问清楚下列问题:从家里带来了多少钱?都买过什么?花了多少钱?买的东西在哪里?询问笔录完成之后,又将两位妇女请到我的办公室,分别坐在了两侧,我开始甄别。
我先请两位妇女将自己兜里的现金掏出来,数一数自己的钱数,再让两位工作人员分别数一遍两位村妇的钱数。这些工作做完之后,所差的5元钱终于找到了。原来是因为买鸡蛋的人比较多,匆忙之下,卖鸡蛋的妇女忘记了给买鸡蛋的妇女找钱。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多年之后,我看到《张飞审瓜》这个作品,不仅回想起我下乡的这段经历,大有似曾相识的感受。 这段经历是我执法断案的初体验,又好像是命运为我的律师生涯埋下的伏笔,从此我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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