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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二节
二、恢复发展商业
津市历为九澧中心商埠,湘鄂边物资集散地。津市和平解放初期,私商大都徘徊观望,部分抽资外逃或举店外迁。1949年8月,中共津市市委、市人民政府组建津市贸易公司及批发门市部,按照“调剂供求,促进物资内外交流”的经营方针,加强异地收购,保障津市市场供应,起到稳定物价的作用。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与中南区发布的贸易自由22条,准许私商在中南各地自由购销,市场萧条状态初步缓解。到1950年私商1128户、摊贩485户恢复经营。1950年10月,随着形势的发展,切实保障供应,成立合作社,市政府设合作指导科。津市贸易公司分为百货、纱布、土产、粮食、盐业、文化用品、医药、油脂等专业公司,成为津市批发市场的主导力量。1951年1月28日,市人民政府主办澧水流域物资交流会,湘鄂两省八县120余名商业贸易代表与会,成交各种物资60余种,成交额达8325亿元(旧币),交流会为恢复原有的商业网点,促进新的贸易关系,开辟流通渠道,加强澧水流域土特产品的城乡交流,活跃城乡市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951年9月,市人民政府投资5亿元(旧币),与布匹、百货、油脂、盐业、药材、南货业的29家大批发商或批零兼营大户,组成公私合营津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9家私商投资50亿元(旧币),下设百货、布匹、土产储运、行托加工等门市部和药材批发部,董事长由副市长张瑞峰兼任,总经理王敬(公方)、副总经理由私方人员担任,公司在大庸、龙山、慈利、永顺各县派驻采购员,在上海、武汉、长沙、广州、重庆设立办事处,采取远购远销,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以补充国营商业财力、人力上的不足,年营销额达135亿元(旧币)。至此,津市市场演变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发展格局。经营地域遍及澧水流域和湘鄂边9县1市,国营专业公司在各县设经营机构80多个,供应人口400万。1952年中南军政委员会颁布《关于活跃初级市场六项措施》,国营公司组团参加常德地区第二届土特产品物资交流会,购销总额达46亿元(旧币)。10月,市人民政府主办城乡物资交流会,湘鄂16县的247名代表与会,成交额98.9亿元(旧币)。 随着国营经济逐步壮大,公私之间一些不协调的现象不断发生。为此,市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工商业者代表参加的津市市公私关系解委员会,在“统筹兼顾,各得其所、分工合作,一视同仁”的原则下,发挥私营工商业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并分别就粮食、油脂、食盐、花纱布、百货、土特产、药材等行业经营上存在的问题作出适当调整,规定国营公司适当缩小零售范围,调整批发价格,废除采购证制,允许私商在省境内购运。通过贯彻这些措施,公私关系改善,私营工商业者的经营积极性调动起来,市场走向全面活跃。1952年,全市共收购粮食28万担,棉花13万担,油脂15万担,皮张6万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98亿元(旧币),为津市解放后的第一个购销高峰。 1953年后,粮食、棉花、食油相继统购统销,生猪、茶叶、烤烟等98种主要农副产品实行派购,私商经营范围不断缩小。尔后,私营批发商基本淘汰,国营商业批发业务占全市批发总额的91.8%,零售占全市零售总额的50.02%,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186亿元(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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