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4-4-7 15:19 编辑
谎称"有关系""能捞人"
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刑!
近日,某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罪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2022年12月,被害人李某丈夫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立案。李某通过他人认识王某,王某谎称认识很多领导,可以通过花钱找关系“捞人”,并以“捞人”需买烟、酒托关系为由骗取李某共计三十余万元。后李某报警,王某被民警抓获。
以案释法 : 本人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当庭承认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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