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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二节
二、 领导抗洪救灾
津市居澧水尾闾,洞庭湖西缘,历为行洪区,每遇澧水暴涨,洪峰长驱直入,市区顿成泽国,市民则移住楼上,以避洪水。 1954年5月18日至8月8日,洪峰6次进出市区,最高水位41米,其中3次超过历史最高水位1米以上。以中共津市市委书记王树桥为指挥长,市长王启功、公安局长刘勤华负责市区抗洪,市委组织部长郭耀先负责郊区抗洪,抽调干部95名,动员群众2000余人,调集木船30只、汽船3艘参加抗洪抢险,提出“与群众同生死、共患难”口号。6月24日,阳由垸发生险情,抗洪队员打桩填土,垒石加固大堤,坚持5昼夜,阳由垸大堤化险为夷。省立津市农校300余师生,一天一夜抢筑子堤,襄阳街100余栋民房免遭损失,保住600多群众生命全。是年洪灾,损失房屋1091间,其中冲毁457间、倒塌634间,受灾590户1756人,全市总计损失24亿元(旧币)。 连年洪水入市,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洪水退去后,中共津市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民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发动群众捐衣筹粮,接济灾民,并尽力安置其就业,清退分发义仓积谷,救济灾民,为灾民出售低价口粮,发放临时救济款。仅1954年,市人民政府发放救灾款1.325亿元(旧币)、大米22257.5公斤,组织1311人生产自救。对确实丧失劳力的老弱病残灾民,发放救济款3.8522亿元(旧币),帮助其渡过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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