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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骏琪:流浪方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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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08: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汉寿老干部网宣 于 2024-4-9 09:02 编辑

流浪方式(三)

萧骏琪

在武潭,我吃过一次最好的武潭鱼。那鱼被白色的汤汁包围着,绿的香葱与红的椒圈和白的豆腐在汤里上下翻滚着,夹一箸食之,便觉得鲜之极矣。做东的夏森先生和周世平先生告诉我,这鱼来自资水,是钓上来的。经过武潭人的烹调工艺,让这鱼有了我情不自禁的赞叹。而夏森和周世平一脸微笑,似乎在笑话我同样是桃江人,却如此少见多怪。记得宋时苏东坡先生有一句名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苏先生是性情中人,“啖”了荔枝,还想“长作岭南人”得以继续口福,如我,为了那份武潭鱼,是否可以食人牙慧地“不辞长作武潭人”呢?

  武潭人杰地灵,武潭英才辈出,这个,地球人都知道。如《红旗》杂志社副总编方克、前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南极长城站站长薛祚宏、国级一级作家薛媛媛、一级演员吴军……他们都是武潭人,武潭是国人的骄傲,但强烈刺激我味蕾的,仍然是家喻户晓的武潭鱼。
        很是遗憾的是,我没有去过天湾,在我的印象中,天湾绝对是个好地方,你光听“天湾”这个地名就知道了,天湾,天之转湾处啊,在天转湾的地方,一江资水围绕村庄,到了春天,两岸翠竹中,桃花肆意点啜你目光所及的每一个角落,有鸟语有花香,有莺歌有燕舞,桃花源是虚拟的仙境,天湾才是人间的天堂啊。
  我没有去过碧螺水库,对罗家坪也只是路过两次,但对罗家坪人的热情仗义是领教过的,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因为扁挑腺发炎娘带我在武潭住过院,那一年我才十来岁吧,一场刻骨铭心的痛楚也让我认识了罗家坪的熊席珍先生。那时,熊先生才20多岁吧,也不知得了什么病,由他漂亮的堂客陪着。上天安排的遇见是我和熊席珍同住一间病房,他们夫妇心好,有什么好吃的会慷慨地分一些给我。那时穷,连买五毛钱肉娘也会犹豫半天啊。
  出院的那天,我哭了,依依不舍的。席珍夫妇也噙着泪,他们给我地址,要我写信联系。我回家后,第一时间写了封信给熊席珍先生。信发出去以后,我以后的日子便是守候熊先生的回信。可是,一直到现在,我仍然未见回信。熊先生已经有70多岁了吧,按常理,他是健在的。但愿他能看到我这篇文字,也许,上天会安排我们再一次激动人心的遇见。
  年轻时常到县城来,首先第一站是县文化馆,那时还没有什么县作协之类,文化馆有一个县刊,叫《桃花江》,刊名还是已故作家莫应丰先生写的,那时给《桃花江》投稿是有稿费的,文化馆的文学专干胡统安常常鼓励我写。在文化馆里闲坐,常听前辈们说桃江的美丽,听得最多的是资江十景,当然这里说的十景是桃江境内。让我记忆犹深的十景之一的是“龙拱夜渔”。
  龙拱夜渔?那该是一幅什么样的美景啊?夜幕下的资水深蓝,远远驶来的木船隐隐,忽然,渔火亮了,如千万颗亮晶晶的星子浮于水面。在如诗如歌的图画中,渔民们纷纷将网撒开,然后缓缓收拢,立即,那些活泼乱跳的鱼儿裸露在人们欣喜的目光中……
  在龙拱滩我最早认识的是一位名叫詹子香的民间艺人,子香先生双目失明,是位弹月琴的,哪家有喜事就往哪家去,到了,把月琴弹响,便激情高昂地唱开了。唱词是即兴编的,尽拣主人高兴的唱,这样,可以获得几个当时认为不菲的红包,当然还有好酒好菜款待。月琴客自称八仙弟子,属流浪性质,出门有时是几个月甚至半年不回,哪里有喜事就赶向哪里。入夜了,就在喜家周边借宿。我家是民间艺人免费的客栈,有时甚至一天接待四、五人,父母好客,常常为了接待这些艺人导致自己去借宿,艺人感恩,引吭高歌一曲《洪兰桂打酒》,让父母笑得“眼睛勒丝线都勒不进”。
  子香先生应已作古了罢,我曾向我的好兄弟明哥打听过他,回答当然是肯定的,毕竟我们这一代也老了。  明哥叫詹佑明,年龄比我小,但并不妨碍我叫他明哥,他在广东做警察,说话的声音和他的哈哈一样豪爽,我们曾互约为兄弟,但最近两年的联系不如以前频繁了。2021年我高血压中风,在汉寿县中医院侥幸捡回了一条命,行动也不如以前了,但和明哥真诚的友谊,是非言辞所能形容的。明哥安好,便是晴天。
  明哥是詹永安先生的媒介下认识的,詹大我就那么十多岁吧,我写过永安先生的,因为他和已故领袖毛泽东主席有那么几分神似之处。后来,我写他的文字也被推上了湖北名刊《大楚文学》,凭借着我创作了七年多的乡下市井人物系列,我被长期聘请为《大楚文学》“乡下市井人物”系列的撰稿人,就这样,自由撰稿人的生涯至少让我年迈的老娘和正在青春期的女儿的衣食住行有了着落,而且还时不时把自己的餐桌上的内容变得那么丰盛一点点,也仅仅是那么一点点,我在二十一世纪的流浪方式就远离了“万恶的旧社会”。
  虽然口袋里干净,但思维很是丰富。我常随汉寿县统战部一起去看丁铃、看雷锋同志,去看周立波先生,每次打着酒嗝回后,必定会写几千字来证明自身价值和不虚此行。采风并非采疯,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来人世一趟,总要为自己留下一点什么,蛛丝马迹也行啊。尽管是在流浪,但我是有目的地流浪,不盲目,不做作,这便是崭新的自我。
  上世纪90年代初的某一天,我和一位文学爱好者一起,去了石井头。那时年轻,我们选择的是步行。出发的时候,天下着雨,路上很是潮湿,所以两人都穿着长统靴子,后来天竟放了晴,太阳的毒辣让双脚很不适应,到了一条小溪边,坐定后把靴脱下来一看,南无阿弥佗佛啊,一双脚泛白了,还肆无忌惮地发出让人难闻的味道。我们相视苦笑了,笑得惨不忍睹,在家呆着不是更好吧,这样折磨自己是神经不正常啊?这种与民间和官方风马牛不相及的采访,谁能容忍?
  没多久,我们到了杨家坪,在漫无目的的小路上,有一个猥琐的男人在急急地小跑着,当他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看到男人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笑了:男人的前额被某种重物击伤了,殷红的血还在时不时渗出。他的屁股处有好大一块摔倒时的泥痕,而且犹为可笑的是,男人的颈脖吊着一双旧皮鞋,身上系的围裙里鼓起一坨,身体偶尔动作,围裙里便叮当作响。我听了,当然知道是瓷器撞击的声音。我忽然哑然失笑,仿佛20多年的人生奇遇就在今天了。
  于是问男人:你这是干什么啊,朝天摔了一跤额头不应有血,扑地摔跤了屁股不应有泥,还有脖子上吊皮鞋、围裙里装瓷碗,你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男人伤心地哭了,说这是家丑,但是是“可以外传”的家丑。说完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咽咽地说了,原来男人丑,但他堂客漂亮,在乡下,太漂亮的堂客大多是有故事的,何况男人是“软而不坚,坚而不久”的性衰竭者。于是乎,霹雳一声震天响,女人出轨了。男人为了维护自己仅剩的一点点尊严,去乡司法办告状,司法员说捉奸拿双啊,男人就这样记在心头。
  也就在今天,女人和野男人“干柴烈火”了,男人去捉奸,但一个人绝没有两个人的力量大,额头被完事后从容系好裤带的野男人敲了一棍,乖堂客乘势把他推倒在地上,两人这才扬长而去了。男人哭了一会,忽然想到了司法员说的证据,便颤颤抖抖地站起来,用围裙包了男人的十多个碗,但仍觉得不解气,把野男人的皮鞋拿了……说完了,男人仿佛得到了解悦,呼天抢地嚎哭起来。
  这便是上世纪末的法律状况,那晚,我仗义地为猥琐男写了一份诉状,也没收他一分钱报酬。可是,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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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09: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文字李流露出不起眼而非常接地气的故事,读来风趣盎然!

欣赏学习了,为萧老师美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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