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一节
二、内部肃反
1956年2月,中共津市市委根据省委、地委的部署,成立由市纪委书记、市长为正副组长的肃反五人领导小组,抽调专职干部134人,在全市开展内部肃反运动。这次肃反运动的方针是: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其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到6月,完成建立组织机构,培训专职干部、审阅档案、划类排队、外调内查等各项工作。随后,进入专案审查和甄别定案阶段,至11月15日基本结束。参加内部肃反运动的有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直属工商企业等共52家单位1758人,确定为内部肃反对象33人,其中干部26人,高级知识分子2人、技术人员1 人、教职员3 人、其他1 人。通过群众检举揭发,深入开展内查外调,自己坦白交待,组织甄别定案,清查出暗藏在干部队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11人。 1958年,开展“肃反扫残”,组织全市机关团体、厂矿企业、交通运输业、手工业、文教卫生等单位干部职工10624人参加。立案调查对象332名。经群众检举揭发,肃反专职干部查阅档案和外出调查,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坏分子95人,其中暗藏较深的反革命分子67人,隐瞒历史罪恶的坏分子8人,负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及坏分子24人,还查出隐瞒的国民党区分部1 个,骨干分子3人,缴获手枪1支。澄清了1151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对清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均依法作出处理。 由于加强了党的领导,坚持了群众路线,注重了调查研究,严格执行了党在肃反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整个运动开展得比较顺利。但是,这次运动把一些过去已交代和处理过的,不需要再追究的历史问题,又重新进行审查追究,对个别干部职工造成了伤害。后来经过复查,对处分错了的干部职工给予了纠正和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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